第98章(第1 / 2页)
汉纪六太宗孝文皇帝中前三年(甲子、前177)
汉纪六汉文帝前三年(甲子,公元前177年)
[1]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
[1]冬季,十月丁酉晦(疑误),出现日食。
[2]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
[5]三月,有司请立皇子为诸侯王。诏先立赵幽王少子辟强为河间王,朱虚侯章为城阳王,东牟侯兴居为济北王;然后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揖为梁王。
[5]三月,有关官员请求文帝立皇子为诸侯王。文帝下诏,先立赵幽王的小儿子刘辟强为河间王,立朱虚侯刘章为城阳王,立东牟侯刘兴居为济北王;然后才立皇子刘武为代王,刘参为太原王,刘揖为梁王。
[6]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
[6]五月,文帝下诏说:“古代明君治理天下,朝廷专设鼓励献计献策的旌旗,树立书写批评意见的木柱,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朝政的清明,鼓励臣民前来进谏。现在的法律中,有‘诽谤罪’和‘妖言罪’,这就使得群臣不敢畅所欲言地批评朝政,皇帝无从得知自己的过失,这怎么能吸引远方的贤良之士到朝廷来呢!废除这些罪名!”
[7]九月,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2]十一月,丁卯晦(疑误),出现日食。
[3]诏曰:“前遣列侯之国,或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十二月,免丞相勃,遣就国。乙亥,以太尉灌婴为丞相;罢太尉官,属丞相。
[3]文帝下诏说:“先前诏令列侯回各自的封地,有的人辞别而未成行。丞相是朕所倚重的人,应为朕率领列侯返回各自封地!”十二月,文帝免去周勃的丞相职务,命令他前往封地。乙亥(十四日),文帝任命太尉灌婴为丞相;罢废太尉之官,将其职责归属丞相。
[7]九月,文帝下诏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百姓依靠它而生存;有的百姓不从事农耕的本业,却去从事工商末业,所以百姓生活艰难。朕对此甚为担忧,所以现在亲自率领群臣从事农业耕作,以提倡重视农业;今年只向天下百姓征收田租的一半。”
[8]燕敬王泽薨。
[8]燕王刘泽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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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十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