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1 / 2页)
“他喝酒喝得好凶哟,一天三顿饭,除了早晨不喝,顿顿得喝,少则几两,多则半斤,一斤,直到喝醉!为他这个毛病,我们不知道打了多少回。我怀娃儿七个月,有一天提前下班回家,他跟一个女的躺在床上,就这张床!我说我去医院把孩子做了!离婚!他死死拦住了我。先是说我从怀上孩子就不让他碰,他只好找别人;又说他今天喝了点酒,正常情况下保证不会。最后说他要戒酒,让我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就心软了,再说那时孩子已经七个月了,是个人了,孩子没有错。那次他写了保证书。我说保证书我不信,就看你的行动,反正以后你再往家买酒,我就给你摔。他说好。戒了一阵,就又犯了毛病,我不管,我真摔,买几瓶我摔几瓶,他就说我脾气暴躁。我说那就离婚,他说离就离,就离了。离了不到半年,有一天,他提着东西上我妈家找我,让我看在娃儿的份上回家,再一块过一段试试。我这个人就怕别人给我来软的,就这么着,又跟着他回来了。”
“他自己做错的事从来记不得,干了一点好事总说总说。我怀娃儿时反应特别重,他一点不体谅,从来不说问问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没有。那天我叫他给我买西红柿,正是冬天,没买到,他买了黄瓜回来,黄瓜也行。以后吵架,我一说他什么事都不管,他就说,那次你想吃西红柿没有,我不是给你买了黄瓜回来?”
这时我插了一句:“你们家里谁做饭?”
她笑了起来:“他跟你也说我们家他做饭了?你说,什么叫做饭:买菜算不算?择菜洗菜切菜淘米算不算?每次做饭都是我把什么都准备好了,最后就让他上锅扒拉扒拉,吃了饭还是我刷锅洗碗。如果不是油烟味过敏,我情愿跟他换,他干我干的这些,我‘做饭’!”显然他们俩跟我说的都是实话,这时她又说了,“他这个人,心眼还特别小。离婚后,人家给我介绍了个男朋友,姓杨,我们处了一段,就那个时候他又来找我,我就跟人家断了。我跟那个姓杨的就是一般朋友,一点事儿没有,他就是不信。我说你不信我去找那个姓杨的问,他又不敢,胆小鬼。”
这其间我听到了几次上楼的脚步声,上来后,又下去了,当然是彭湛。小唐肯定也听到了,但我们俩谁都没有理他。她继续讲。我继续听。不知她是什么心理,反正我的心里,有着一种不无恶意的快感。当然这并不是说我被策反成功,人物关系先就注定这种策反成功不了,我怎么可能会听信她的?退一万步,即使她说的事都是真的,他们共同生活了七年,把一个人七年的错误、毛病一一挑出来做一种片断组合,这人当然是一坏人;但要是做一种相反方向的组合呢?结论就会截然不同。传记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人一辈子没有谁能做到只做好事或只做坏事。片断组合法高明就高明在,既可达到目的,又能保证句句属实。是那一刻我明白的,实话不一定就是实情。她一直在说,好几次说得泗泪横流,枕边的半卷手纸被揪得只剩下一个细细的芯儿了。看来她的确不知我们已经结婚,我得让她知道,看着她这样徒劳的努力,未免残忍。我说:“既然他这么糟糕,散了算了!”自以为此话说得严谨得体无以反驳,不料她说:“真散了,孩子不是没爸就是没妈。我图他什么?你也看到了,他真没啥可图的,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孩子!”我哑然。
他以前哪会想到干这些活儿?你看我病了这几天,家里头乱成了什么样子!……这几天我一直一个人在家,想喝口水都得自己去烧。”她说着,眼圈红了。
“你怎么啦?”
“小产。”我心里咯噔一下,没容我再想她又说了,“他从云南回来的那天下午,一回来就到处打电话找我,我正在上班,他非叫我马上回来,我是请了假回来的。刚一进门他就把我抱住了,边亲我边一个劲儿说,‘萍萍,想死我了,想死我了!’拉着我就上了楼。就是那次怀上的。”
我镇定地听。无疑她是在挑拨离间,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时我和彭湛已经彼此相爱。想是这样想,心却还是止不住一个劲儿往下沉。我问她:“你手术几天了?”
“就你来的头一天去的医院。”
彭湛在楼下叫我,我下了楼,他说中午朋友请吃饭,到时间了。我示意楼上:“她怎么办?”
“他送你去的?”
“他不送我去——他要不送我去他还叫人吗?”说着眼圈又红,接着泪水滚滚,她伸手摸过枕边的半卷手纸,揪下一大块来擦着。
我不知该说什么。这时对面如果不是她,任是谁,我都知道该说什么,事不关己的安慰话最是好说。我只有起身,对她说想去趟厕所。她揪下一块手纸给我,说是厕所里没纸。
楼上的这间厕所可谓狼藉。盛手纸的筐早已满得漫出来了,漫向那整个的一个角落,小山坡一样一直漫延到马桶根下。但这同样标志他们的确不合的景象却再也难以令我高兴、心安,那些用过的手纸血迹斑斑,是那个女人流产术后的血。……心中突然生出一阵克制不了的冲动,这就去找彭湛,问!出厕所门后,习惯性的礼貌使我觉着走前还是应当跟那个女人打声招呼,刚到卧室门口,看到坐在床上的她身体前倾眼中满是对我归来的欣然,于是只好走了进去,坐了下来。
她继续跟我说他:“他从来不管娃儿。有一天周末我加班,叫他去幼儿园接娃儿,他答应了,结果忘了,喝酒去了。幼儿园老师就给我打电话,我赶到幼儿园时七点多了,娃儿一个人坐在门口等,好可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