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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大校的女儿 > 第32章

第32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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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澄给我们寄来了一千元钱,汇单附言上写的是:祝哥哥和姐姐白头到老。她仍依从在云南时的称呼叫我,传递着一种对于至亲至爱骨肉之情的渴望。她没有父母没有姐妹,从此后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相依为命。当时屋外阴雨不断,屋内凄凉混乱,这笔巨款——一千元在当时相当于彭澄一年的工资,彭湛两年的工资——和那句祝言所引起的对于彭澄以及与她有关的一切明亮记忆恍若隔世。那时彭澄她们已由云南撤回了四川驻地,在云南时我们说好她一撤回后方就休假,先回兰州,再去北京;后来又说十月份再休,看看十月的北京。但目前看来这个计划怕要落空,她们有可能得去西藏,历时一年。信中她说:“听说最近中印边界发生了冲突,有了一些小的战斗,今天我上中午班,一进科室就听说要组织赴藏医疗所。刚开始我还觉得去不去无所谓,经大家一说,是去不得呀!一是西藏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天寒地冻空气稀薄没有青菜。二是地形险恶,翻车事故不断发生,你说云南路险,她们说比起西藏,云南乃一小巫,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是不是?首先这两点就不像去云南那次,还有一定的保险系数。三是参战一年就是二十三岁,再等到那高原太阳晒出来的黑皮肤红脸蛋恢复过来,又得一年,二十四,终身大事为此就要推后两年考虑,黄金时光已过。据说我们医院要组成一个一百床位的医疗所去西藏察隅县的一个什么地方,那里没电,用不上电灯,看不成电视,如果大雪封山,几个月看不到信和报纸是常事,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我们科将去两个医生,三个护士,估计我又跑不了。不过他们又说这只是小道消息,但当大家问院长政委时,他们都笑呵呵地说:‘当兵是要打仗的嘛。’唉,回想我的当兵生活就像游民。从成都到重庆,重庆到成都,成都到雅安,雅安到夹江,夹江到云南,云南到夹江,这回又要从夹江到西藏……”

彭澄所在医院隶属成都部队,与成都部队辖区接壤的国家较多,俗称“邻国”。“邻国”和老百姓过日子所说的“邻居”是一回事,挨得近了,久了,难免会有摩擦,有时相互走动走动,串串门儿,说说笑笑地就能把事情解决了;但也有一些事很难解决,这时两方中间只要有一个不讲理的,或性子急的,就得动武,到那时,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了,所谓胜雄败寇。通常,一个家的“拳头”是身强力壮的男丁或这家所拥有的权势,而一个国家的“拳头”就是军队了。国家指哪儿,“拳头”就得打哪儿。因而当兵若当在了需要跟诸多邻国打交道的部队,“生活就像游民”不足为奇。关于赴藏一事,彭澄信中最后的结论是:听天由命。如果真去了,十月份就休不成假了,就去不成北京了。她说她特别想看看北京的国庆节,她还从来没有去过北京,我是她唯一的北京亲戚。

我给彭澄回信,开了无数个头,终是没能写下去。不想跟她说我这边的不愉快,不愿她不愉快,深知我和她哥哥的婚姻对她来说有多么重要;可是不说不愉快,就只有说套话,费劲而且无味。于是就想,过些日子再写吧,等情况、心情有所好转,等现在成为过去时再写。我对我的婚姻仍抱有很大希望,决心以我的积极努力去经营好它。

她搬走东西不是因为赌气不是为了惩罚,完全是为了她日后生活的实际需要,给我们留下的这套生活必需品,就是她冷静权衡的明证:以免惹得狗急了跳墙,去找她的麻烦,她是彻底地放弃了他了。实际情况比想象的单纯,仅是物质上的问题要好办得多。她的这种无理贪婪也彻底摧毁了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去除了我对她所能有的全部内疚。糟糕到极点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彭湛的脸却仍比外面的天还要阴沉,终究是角度不同。我轻轻搂住他的胳膊,说:“没关系。”我们去食堂吃的饭,主要是陪他吃,我几乎没吃,吃不下,没有食欲。他吃了三个馒头,两份菜,一碗面汤,毕竟两顿没吃了。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很有感触,想,到底是男人,拿得起放得下,心胸开阔。也是在后来,后来的后来,我才了解这并不是由于心胸,而是一种个体差异。个体差异用在这里是我的一种杜撰,我的确切意思是,肉体需要之于彭湛,似乎永远占据统治地位。从食堂回来,我们收拾房间,擦,扫,刷,洗。有了具体的事情和目标,加上想到晚上不必出去流浪,更重要的是渐渐意识到这已是我的家了——尽管一穷二白四面徒壁,但却是我的了——心情开始慢慢好转,由于活动,冻得发僵的身体也开始暖和。为了抵御屋外的阴凄,我还开了楼上楼下所有房间的灯。

房门被打开的时候我们刚好收拾到客厅,门开后,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被从半开着的门缝里搡了进来,同时响起一个老妇人愤怒的声音:“你们去度蜜月!玩儿!让我给你们带娃儿,不要脸!”

只听到了这个声音,没看到人,大门就“砰”地关上了,惊魂未定的小男孩儿反身扑到门上,伸出小手去够门锁,同时大声哭叫:“姥姥!”彭湛走过去把小男孩儿抱起来,紧紧搂在怀里,亲他,不停地安慰他。“爸爸,”小男孩儿哭泣着用小手指门,“妈妈——”

我呆呆地看着,有些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像是在看电影,又像是在梦里。

第三部分

小男孩儿叫冉。

我带冉在院里散步,雨后的太阳干净明亮,花坛里的花仿佛一下子全开齐了,黄的,粉的,白的,一大块一大块蓬蓬勃勃,空气中弥漫着的花香浓得都有些呛人。不时会碰到同样出来散步晒太阳的老干部老太太,几乎每个人看到我和冉都会微微一怔,然后更注意地看一看我。他们都认识冉,不认识我,自然要想:这人是谁?他们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们,所以尽由他们打量揣测不予理会,全然陌生的环境使我勇敢。但当有那么一天,冉出现在我们单位的院子里时呢?

冉的出现给我的婚姻生活带来了重大的名义上和实际上的不圆满。

“我要回家!”冉嚷。

我看表,才一点一刻,彭湛刚睡了二十五分钟。彭湛回来后立刻投入了紧张的工作,辞职,洽谈,跑各种手续,这几天夜里一直睡得很迟,最早的一次十二点半。早晨还要早早起来,办事得遵循人家各机关部门的作息时间。昨天夜里跟人谈事又到凌晨,因此中午这觉十分重要,冉若在家他就睡不成。冉是个不肯安静的孩子,不是楼上楼下地乱跑,就是大喊大叫,大声唱歌。他的嗓子倒是很好,音准也好,乐感尤其好。歌他只唱一个,翻来覆去,是当时被混血儿费翔唱得红透了大陆半边天的《冬天里的一把火》。这支歌的旋律完全超出了一个幼儿所能驾驭的范围,冉应裕自如。每一个半拍,切分音,弱起,气声,都能处理得恰到好处,且能做到像费翔一样,边唱边跳,一手举麦克一手指前方:“你就是那一把火——”那麦克通常是一本卷起来的书。冉有艺术天分,这似乎是家族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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