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1 / 2页)
李煜相貌不凡,据记载是“广额丰颊,骈齿,一目重瞳”。这“重瞳”就是指一只眼睛有两个瞳仁,所以他的字叫做“重光”。历史上同样以重瞳出名的人物还有大舜,因此李煜这个“帝王之相”曾经很被他哥哥猜忌过。巧得很,舜娶了娥皇女英一对姐妹为妻,李煜的两位皇后大小周后,也是亲姐妹。大周后的小名,就叫娥皇。
大周后是南唐功臣大司徒周宗的女儿,在李煜十八岁那年嫁给了他。她是一个美人,几种南唐史书都说她“有国色”,李煜在后来悼念她的文章里也说她“纤秾挺秀,婉娈开扬”。但她并不满足于自己的天生丽质,还独创了“高髻纤裳”“首翘鬓朶”等妆容,尽显自己的绝世美色与曼妙身姿。此外,她多才多艺,所有闲情雅致的玩艺门道无所不精。又“通书史,善音律,尤工琵琶”。她曾在中主李璟的生日宴席上弹奏琵琶,李璟对她的技艺十分称赏,把一把珍贵的“烧槽”琵琶赠送给她。大周后和李煜才子佳人,情趣相投,日日厮守在一起宴乐歌舞,可谓夫唱妇随了。一次冬日饮宴,酒到半酣的大周后举杯邀李煜起舞,李煜便开玩笑,要她先给自己新谱一曲才可以。大周后并不推辞,顷刻而成《邀醉舞破》、《恨来迟曲》。如此即兴作曲,若不是具有相当深厚的音律知识和音乐禀赋,是很难做到的。大周后还修复了著名的《霓裳羽衣曲》。《霓裳羽衣曲》原是从西凉传入的法曲,经过唐玄宗李隆基的润色,成为规模盛大、气势宏伟的大型舞曲。安史之乱之后,《霓裳羽衣曲》失传,到五代十国时只保存了残破不全的曲谱。李煜得到残谱后,大周后和他一起“变易讹谬,去繁定缺”,使旧曲新生,“繁手新音,清越可听”。对于两人温柔缱绻的爱情生活,李煜也有很多词来描绘,如《一斛珠》;
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大周后的活泼娇憨,李煜的深情欣赏,都由此可见了。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描写宫中的歌舞饮宴,细腻逼真,连舞步急速旋转带来地毯褶皱这一细节也不放过,那位舞女甚至不顾坠下的金钗,是何等的投入。舞到正盛,酒到正酣,便折取新鲜的花朵来消解醉意,又颇有清雅之趣。而此时别殿又隐隐听到箫鼓之声,可见是处处欢宴,一片繁华。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栏杆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啼清夜月。
“霓裳”便是《霓裳羽衣曲》,这首词正是描写了排演《霓裳羽衣曲》的盛况。美丽的嫔妃们专门为盛宴而“晚妆”,个个明丽动人。笙箫奏起,乐声悠扬,宛如飘荡于水云之间一般,余音缭绕、千回百转;奏过了一遍却意犹未尽,于是叫乐工将所有的曲目一遍又一遍地奏来。正在欢歌笑语之际,却不知从何而来了一阵淡淡的香气,随着袅袅清风,若有若无,使人不由陶醉,手拍栏杆,沉溺于如此深切的情味之中。李煜有专门负责焚香的宫女,她们所用的焚香器有“把子莲”、“三云凤”等种种名目,多达十几种。为了防止香味过于强烈,还要事先用鹅梨蒸过。幽香阵阵,不知不觉,已经是舞休歌罢,但词人仍然兴致盎然,“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啼清夜月”,一片笙歌乐舞之后,他只想独自静静地在月光之下享受那一份清幽旷远。纵情声色之作,却结得如此俊逸神飞,也只有李煜这样有真性情的人才能写的出来。
由此可见,李煜虽然也过着豪奢的生活,却是个真正的雅人,能把这堆金刻玉的豪华,变得带有艺术气息。每到春天来了的时候,他就把宫里窗户廊柱之间都插上各种鲜花,号称“锦洞天”。庐山一座寺里有一株丁香,颜色正紫,鲜艳无比,号“紫风流”,李煜就将之移到宫中,命名为“蓬莱紫”。固然他的风雅也不免靠财富堆起来:在宋灭南唐之后,曾有将领得到了李煜的宠姬。那宠姬一看到点灯,就闭上眼说“烟气!”换了蜡烛,她却说“烟气更重!”问她在南唐宫里难道不点蜡烛么,她就说宫中一到夜晚,就挂起一颗大夜明珠,能照的“室如白昼”。此事不知真假,不过也可以看出李煜的奢华。但正如他词中所写的“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他显然明白在金玉富贵之外,更有自然清雅之趣。相比起来,后蜀孟昶只会拿黄金宝石镶个马桶,就实在是暴发户的行径了。
但是,过于精致的东西,总不免流于病态,即使对艺术也是这样的。李煜有个宫女窅娘,擅长舞蹈,霓裳羽衣舞犹为精妙。也许是为了更加精益求精,她用锦帛缠裹双脚,屈作新月形状,李煜则为她造了一座缠绕着珠宝璎珞的黄金莲台,光华夺目,中间还有一朵莲花,就让窅娘在其中舞蹈,据说舞姿婀娜,有凌波之态。如此步生莲花,想来也是在模仿南朝的齐昏侯和潘玉儿。当时有人写诗咏道“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据说这就是中国女子裹小脚的起源。
其实对于小脚究竟起源于何时,现在也还说不太清楚。拥护裹小脚的人,自然是觉得越早越好,于是不惜伪造文件,想证明东汉就有了;反对裹小脚的人,则多倾向于保守估计,觉得早不过南宋。至于被认作是小脚起源的,除了这个窅娘,就是更早的潘玉儿。但这两位都有些问题,潘玉儿只是史书上说了“步步生莲花”,但那莲花乃是凿在地板上的,其实和脚没啥关系,只不过是后代把小脚叫做“金莲”,于是见了莲花就想当然而已。窅娘却是史有明文,实实在在的缠过,但那时的缠法应该和后代筋残骨断的缠法大不一样。后代的“三寸金莲”竟有小的走不了路,不得不让人抱来抱去的残废,而大多数即使不这么极端,也是举步维艰。可这窅娘缠足之后还能翩翩起舞,做点高难动作,可见她这缠法,恐怕更接近于芭蕾舞那种,相当于一种特殊的舞鞋了。所以就把缠足之祖栽在她和李煜头上,或许还是有点不太公平。但是古代妆容的流行趋势,一向是由歌伎到贵妇,再到民间小家女子,这流传过程之中,变本加厉怕是少不了的,所以这为了艺术的做法,到最后竟变成摧残女子的陋俗,恐怕是窅娘和李煜所想不到的吧。
多情皇帝的最爱(1)
李煜擅长填词,也迷恋于笙歌宴舞,他曾自称是“浅斟低唱、偎红倚翠大师,鸳鸯寺主”,可见其风流。他也有不少嫔妃。有一个保仪黄氏,是专门给他管理图书文籍的,清代大诗人吴梅村还给她写过一部传奇。但是,他最爱的人,却是自己的皇后周氏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