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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卉婷神志恍惚地望着这间她待了三年多的办公室,第一次想到了“明天”二字。这是她从出生以后第一次想这两个字。也是第一次淋漓尽致地体会到了这两个字的意义。
“明天”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早晨起床精神抖搂地来工作。
一周以后,卫生管理部收到了40万美金的赔款。
林伟文、柳卉婷在10天后接到了美国的解雇信。宣布他们为不受公司欢迎的人。勒令他们10天内交接完工作后离开。
接到解雇信的时候,柳卉婷傻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怎么会?怎么可能?
我是堂堂的首席代表。菲利浦先生亲口说过我是华森公司在中国的希望之星。既为星,便应该永远挂在至高无上的天空,怎么会陨落?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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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争”的发展和结局完全如石天明所料。
关司长以卫生管理部的名义给华森公司总裁菲利浦发了一份传真。传真在重述了林伟文、柳卉婷在中国违法乱纪,导致X—1号项目葬送的事实后,指出:尽管卫生管理部遭到华森公司的无理对待,但我们宁愿相信这一切出于贵公司不明真相,被雇员误导所致。华森公司只有严惩违法乱纪的雇员,才有可能获得中国政府部门的谅解,也才有可能挽救X—1号中国市场。
看到传真,华森公司仿佛在无望的黑暗中突然抓住一线希望的曙光,再也不肯撒手。他们连续发出传真,表示他们终于意识到了他们的确受到了所聘雇员的误导。他们的一切行为都不是出于自身的决定,而是出于对雇员的充分信任。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这么做是在丢弃中国市场。他们的员工向他们表示,这是挽回X—1号唯一的办法。现在看来他们被雇员所欺骗和利用了。华森公司表示,只要X—1号能重回中国市场,他们愿意撤回诉状,公开向卫生部副部长张其炎道歉,并愿意坐下来协商,整顿安田公司及北京办事处的问题。
是的,我知道自己是打工仔,老板有一天不需要我了会解雇我。但那应该是我挣到钱以后的事;是我拿到美国绿卡以后的事;至少也要等我把手头50多万美元的货销完。这里面有30万美元是我的血汗啊!至少让我拿回我这半年多挣的钱,再解雇我也不迟呀。
可他们怎么说让我走就象赶走一条狗一样,连个喘息的机会都不给我。他们怎么能这么对待我。我可是有功之臣啊!我把X—1号从默默无闻变成了国内经销商的抢手货。我把中国市场从一无所有,变成了手里的一大把客户。正是挣钱的好时候,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一把夺走了我的X—1号,这不是巧取豪夺是什么?
是的,X—1号被吊销了。但被吊销了又怎么样?我不是一样在做生意吗?钱不是一样在挣吗?每个月,不管或多或少不都有钱进菲利蒲的腰包吗?一边挣钱一边不也在全力以赴地折腾卫生管理部吗?他们是一些官僚,经不起持久的折腾。不用多,只要两三个月,就会乖乖地恢复我们的许可证。中国的事,不在是非曲直,而在谁官大谁有钱和权。按我们的策划,过一段时间通过美国外交渠道干预一下这件事,最好再发个照会什么的,卫生管理部根本顶不住。怎么?眼看胜利在望了,你们却败下阵去了。又道歉又赔款。还把我和林伟文这有功之臣一脚踢出门向他们献媚。
不,不是败下阵,是做了交易。我和林伟文不过是这场交易的牺牲品。他们是用我们做替罪羊,来换取X—1号重进中国市场。这帮见义忘利的奸商!这帮忘恩负义的美国鬼子!他们利用了我们,现在又甩开我们。杀人的时候连眼都不眨一下。好象X—1号从来都是他们的,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X—1号是我的孩子,他怎么能和我没有关系?没有了它,我以后干什么?
卫生管理部门也做出了积极反映,表示欢迎他们知错就改的态度,欢迎双方坐在谈判桌上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半个多月紧锣密鼓地准备,美国参议员戴维•戈德斯坦先生,受华森公司重托飞往北京。帮助协调这场引起两国新闻界关注的国际性官司。
张其炎副部长在人民大会堂湖南厅会唔了戈德斯坦先生。
经过两个小时的磋商,双方达成协议。一、美国华森公司公开向张其炎副部长道歉;二、赔偿卫生管理部名誉损失费40万美金;三、美国华森公司在一个月内解雇安田公司总经理林伟文和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柳卉婷;四、华森公司承诺今后在中国一定合法经营;五、华森公司在屡行以上各项行为后,卫生管理部同意它重新申请抗生素X—1号的药品进口许可证。
次日,《中国卫生报》以头版头条的显著位置刊登了华森公司撤诉、赔款、道歉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