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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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剑参加完监狱和看守所的敌情分析会,乘着月色走在回营房的小路上。
满天的星星撒落在海水里,城市的夜好静、好静,偶而也仅有几声蝉鸣声和远处山村的狗叫声。
牛剑顺手一摸路边的草丛,草丛上已有了露珠:“哦,已经过了霜降了!”
牛剑见秦梅的卧室还亮着灯,就朝灯光走去:“秦梅,我是牛剑,你睡了吗?”
长征途中任第二方面军政委、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同张国焘的分裂主义作坚决的斗争,促成了红军第二、四方面军与中央红军会师。到陕北后,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政委、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八路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1938年去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1940年回国,任中共中央秘书长。1943年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是中共五至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49年被推为共青团名誉主席。……我们要继承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学习他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化悲痛为力量,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保卫伟大的祖国,为保卫红色江山,坚决抗击一切外来侵略者,消灭国内一切反动派!”
在无比的悲痛中,按照省委的部署,中共西昌地委、行暑、军管会召开了司法工作及保密工作会议。
军管会大礼堂,济济一堂。
伍忠、李小东、牛剑、秦梅、丁春、曲比阿木分别坐在各自的位置上。
司法组牛剑同志先传达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表的《关于人民司法机关迅速清理积案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司法机关要采取谨慎负责和切实有效的措施清理积案,对证据确凿,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要立即处决,对有重大影响的反革命案件,要迅速予以审判。后牛剑又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六法全书与确立人民的司法工作原则的指示》。他说,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就是要废除国民党政府的宪法、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的司法工作在新的法律还没有系统地发布以前,应该以共产党的政策及其人民解放军的其他纲领政令等作为依据。在人民法律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司法机关的办事原则则应该是有法律,从法律,没有法律从新民主主义政策。
“没有,快进来坐坐。”秦梅微笑着为牛剑开了门。
“你在写毛笔字吗?”牛剑看见桌上用毛笔写有一首民歌,墨迹未干,桌旁还有砚墨、毛笔。
省厅的丁春副大队长通报了剿匪工作情况。她说,分散的剿匪部队坚决执行了军事清剿与政治争取相结合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正确方针,西南地区的主要股匪已被歼灭或遭到歼灭性的打击,但潜藏的1号“野狼”和2号“野狼”至今都没有线索。
军管会公安处伍忠副处长传达了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他说,监狱、看守所、劳改队将从现在起,由司法机关转为公安局领导。
L军首长兼军管会主任梁志同志全文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保守党与国家机密问题的决定》。他说,由于国内外的敌人对我们采取一切办法进行阴谋破坏,由于革命在全国取得胜利,许多同志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麻痹轻敌的思想,由于我们过去所处的农村环境中简单保密制度和办法,已经不适用于今天所处的新的复杂的环境等项原因,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应引起全党的极大注意。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曾一再指示要消灭麻痹提高警惕,但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仍严重存在泄露秘密的事件,多次暴露了国家军事的、财经的和司法的重要机密,有的单位还大量普遍地丢失机密文件,这是对党和人民利益漠不关心的严重表现,必须坚决地克服。
为了论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梁志书记还博古论今,加以论证。他说,作为具有保密性质的行为,可追溯到商周朝。《易•京辞》提出:“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唐代对掌管知悉国家秘密的人还下达了四条禁命:“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久。四曰忘误。”也就是说,一不准泄露秘密,二不准延误期限,三不准违章失职。四不准忘误公务。清代对掌管国家机密的人也作了规定,内容密本,各科办完后要密封交回,密折不准与人商酌或让同僚知悉。下行御批谕,不准横传,相邻不准互通,路过不准打听,下行密本收存前,非亲办者偷看以致泄密,要罚杖六十;重者,判三年徒刑。我党的秘密工作随着1927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而开始,它的中心任务是保障党的生存和发展,保障党所领导的政治和军事斗争的胜利,其中心内容是保守政治和军事秘密,同时也包括为适应政治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党和军队及党所领导的革命政权所开展的对外经济工作及其他工作中的秘密。
最后梁志同志总结说:“镇压反革命的活动我们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离党中央、毛主席的要求还差的很远,我们要在党的旗帜下继续战斗!与此同时,我们要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尤其是在执行“狂飙猎狼行动”中,坚决不能给敌人有半点可乘之机,对那些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违反保密决定的人要给以严厉的惩处。为此,我们必须对干部和战士尤其是政法战线的干部个战士进行了保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