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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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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技巧非常地简单。如果他没有清楚地听到对方的名字,就说,“抱谦。我没有听清楚。”如果碰到一个不寻常的名字,他就说,“怎么写法?”

在谈话的当中,他会把那个人名字重复说几次,试着在心中把它跟那个人的特征、表情和容貌联想在一起。

如果对方是个重要的人物,拿破仑就要更进一步。一等到他旁边没有人,他就把那个人的名字写在一张纸上,仔细看看,聚精会神地深深记在他心里,然后把那张纸撕掉。这样做,他对那个名字就不只是有眼睛的印象,还有耳朵的印象。

这一切都要花时间,但“礼貌”,爱默生说,“是由一些小小的牺牲组成的。”

记住别人的名字并运用它的重要,并不是国王或公司经理的特权,它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肯恩·诺丁罕,是印度通用汽车厂的一位雇员,他通常在公司的餐厅吃午餐。他发觉在柜台后工作的那位女士总是愁眉苦脸。她做三明治已经做了快两个小时了,他对她而言,又是另一个三明治。他说了所要的东西,她在小秤上称了片火腿,然后给了几片莴苣,几片马铃薯片。

几世纪以来,贵族和企业家都资助着艺术家、音乐家和作家,以求他们的作品能够献给他们。

图书馆和博物馆最有价值的收藏品,都来自于那些一心一意担心他们的名字会从历史上消失的人。纽约公共图书馆拥有亚斯都氏和李诸克斯氏的藏书;大都会博物馆保存了班吉明·亚特曼和JP·摩根的名字;几乎每一座教堂,都装上了彩色玻璃窗,以纪念捐赠者的名字。

多数人不记得别人的名字,只因为不肯花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专心地、重复地、无声地把名字耕植在他们的心中,他们为自己造出藉口:他们太忙了。

但他们可能不会比佛兰克林·罗斯福更忙,可他却花时间去记忆,而又说得出每个人的名字,即使是他只见过一次的汽车机械师。

佛兰克林·罗斯福知道一个最单纯、最明显、最重要的得到好感的方法,就是记住别人的姓名,使别人觉得重要——

隔一天,他又去排队了。同样的人,同样的脸;不同的是,他看到了她的名牌。他笑着叫她:尤尼丝,然后告诉她要什么。她真的忘了什么秤不秤的,她给了他一堆火腿,三片莴苣,和一大堆马铃薯片,多得快要掉出盘子来了。

我们应该注意一个名字里所能包含的奇迹,并且要了解名字是完全属于与我们交往的这个人,没有人能够取代。名字能使人出众,它能使他在许多人中显得独立。我们所做的要求和我们要传递的信息,只要我们从名字这里着手,就会显得特别的重要。不管是女侍或总经理,在我们与别人交往时,名字会显示它神奇的作用。

但我们有多少人这么做呢?

当我们被介绍给一个陌生人,聊上几分钟,说再见的时候,我们大半都已不记得对方的名字。

一名政治家所要学习的第一课是:“记住选民的名字就是政治才能,记不住就是心不在焉。”

记住他人的姓名,在商业界和社交上的重要性,几乎跟在政治上一样。

法国皇帝,也是拿破仑的侄儿——拿破仑三世得意地说,即使他日理万机,仍然能够记得每一个他所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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