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第1 / 3页)
1972年,所有的大队几乎都有了初中班。我们几个属于德盛堡大队的民办老师也回到了德盛堡学校,不得不听从于老师的摆布。现在,人事权、经济权都归一统,人人心中焦虑,个个心情暗淡。
于老师终归是于老师,德盛堡学校的编制一扩大,“草寇成不了大王”,于老师头顶上的“负责”2字缩编了。
到了新的学校,于老师很不适应和我们平起平坐,依然摆出公办老师就是民办教师的领导的架势,还是我行我素地去大队打小报告,说我们不听摆弄。
果然,一天晚上大队的书记找我们这些小子辈开会。
这书记不是别人,正是于老师的表弟李秀清。
于老师挨打起码属于后一种。
“文革”结束了,被专政的大多数人都成了“英雄”,不是领导的都得到了提拔,多年的老教师嘛,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人家是英雄,只有他还是“狗熊”,看在他那忠实于“主人”的份上,大队就封他为“负责教师”了,他就很“负责”了。
说他是“狗熊”,众所公认。教了那么多年的书,到他退休了也不会5、6年级算术的四则运算,汉字读音分不清平舌翘舌。凡是一有统考,他教的课程和班级基本上回回倒数第一。在他的领导下,德盛堡小学的教学成果,只得到一个民谣的奖赏,倒是人人倒背如流——
德盛堡,往后数,不是第六,就是第五。
书记找我们开会的内容会是什么啊?思来想去,我们得出一个和于老师相反的结果。
又是果然,李书记没有责难我们,鼓励我们好好干,工分的问题好解决,绝不会低于其他大队!
他所以能做出这样的表态,其原因主要有两条:
说他“负责”,众目睽睽。他专门负责收拾比他强的民办老师,让他们的经济收入永远保持在生产队九等人的水平上。因为你是农民,就不能高于农民,这就是他说服大队给我们工分的理论依据。
其他大队的民办老师,每年的工分都是上等的,和打头的差不多。而我们只有人家的70%,在全公社保持最低的水平。我们去大队理论,每每都是他出面答复,且振振有词。
为了体现党对民办老师的温暖,国家每个月发给我们5元钱的生活补助。那时的5元钱了不得,很多生产队都是零分值。5元钱可以买好多东西,我记得5元钱够我们一家油盐酱醋的费用了。每到月初,都盼那5元钱到手,早就有打算了。
于老师压低我们的工分份额,把5元钱打进年终的工分里,平衡了……
他不讲理,和我们叫号:“不乐意干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