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相见欢(第2 / 4页)
“是白云城,白云城主叶孤城,驾临”
驾临,真是骄傲到极致的两字。
然后,在场众人就自然将目光聚在那进来的二人身上。
如何惊艳不必去说,毕竟叶惜纯。那红衣到处,无它。
而十二层中,吴姑娘自然望眼欲穿,这样子,倒真是让李青黄有些诧异
所以有些不知死活的调侃问道:
“我是该说吴姑娘你毕竟也是姑娘,所以对这些脂粉衣服之类,毕竟该有女子姑娘的样子?”
本来也是和这美人没少打交道的李大公子本以为是得不到任何回答的,却意外听到轻灵的声音
“你该说,毕竟这件衣服太好看,那么即便是真的连同带着衣服的姑娘一起卖了,我也是要买下来的。”
但是也不准备再造孽,毕竟有次和这个很对自己胃口的少爷聊天,这后生轻笑着说了句,
“一个女人再咋错也不至于到了下十八层地狱的地步。”
他觉得挺在理的,所以脾性如他,还真是就没法去没娘们的十八层地狱呆着。
这三人背影都看不见后,那个而立之年,已经蓄须的书生就坐在地上,略微魔症的捧起一抔带着马粪味道的泥土,放在眼前盯着。
半月前有个同年进学中举的同窗,在自家院子里盯着那出来的杂草不眠不休盯了七日。晕倒三天后,醒来大笑,挥笔而就一篇《观草论》自云是啥初懂格物皮毛。
说到后半句带着几分揶揄调侃,还用那清冷的眼波略了一眼李青黄。
不过即便是后者脸皮算不得厚,也是乐在其中,毕竟自我安慰或是如何都好,李青黄就是硬生生感觉到一丝丝夫妻间斗嘴的小意思。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听起来就觉得冷峻的男声从楼梯口处响起
“蜀地,白云村,叶孤城。到访”吝惜字数到了把这十个字铿锵到极致
而后就听见一个清媚声音纠正道:
让他们这几个人一时惊诧羡慕后就是不服气的不屑了。
先生之心学哪有这样简单的。然后眼神狂热的盯着那巨大高楼的顶层,宛如朝圣。
而此时,一袭大白裘压红衣,直上十二层。
这当然是极其的不合规矩,本该是一层层的出价,一层层的展览
可是这女子就是巧笑嫣然,径直登顶。在前十一层如惊鸿而过,只留下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