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当年道理如今讲,李某人请青郡百姓死绝(第1 / 4页)
一个人,一顿饭,吃四斤。
柜前那个秃顶的胖老板看着那个男人就觉得肉痛,每看他大口吃一口,老板就龇牙一下,也不知道是馋的还是心疼他糟蹋钱。
也许是他的目光太直勾勾,让那个吃肉男人很快就注意到他,抬眼看了下。
没什么语气的抄着一口北越口音道:“咋地,眼馋啊,有本事自己挣肉吃去……从这一路往北,直到关外,拿着刀枪,别管是清人还是元人,牛羊奴隶女人,随意拿,随意抢,杀清元人者无罪,从小你爹娘没教你?”
说完这话,那男人喝了口酒。也不管老板那种看废物的鄙视眼神。
[全书一共有十二个情节是我想写的,这是第一个,很不容易,终于写到了,我会继续按照大纲往下走,把十二个想写的都写了]
北越,北越国都。
一个络腮胡子的男子,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有了些许白发,那张国字脸上也有些皱纹,葛布衣服洗的干净,收拾浆洗的平整。一个人坐在小酒馆里面,看起来也没有要等人的样子,却要了足足四斤猪肉和两坛子酒。
若是这全都是他一个人吃的,那么一定是个不会过日子的混混。
要知道北越比不得其他中原各国,没那么多富饶地产,耕地虽多,气候原因使得米粮产量却极少。
把那空碗重重砸在桌子上,骂了一句
“妈的,你们天天就知道抱怨日子不好过,可是你们凭啥就非得有好日子?怕死,怕苦,甘心当人下人……在咱皇帝入主这地界前几十年,一个个还不是看着那些骑着马扛着刀的畜牲就叫爷爷,人家杀进来糟蹋了你们女儿媳妇,也许还有那窝囊废物助威陪笑脸……”
那老板怕媳妇怕死怕事,但毕竟还是个北越的爷们儿,听着这么个混混一样的玩意儿张嘴闭嘴的不干净。已然是脸色难看的拿东西打算打一场,不过还是犹豫,毕竟是自己家生意,打坏了东西这货色也不像是能赔的。
何况要是打坏了他,他就有了理由赖了那四斤牛肉的饭钱。这些年开饭馆,这路数老板也不是没见过,门儿清的很。
那很显老的男人神色更加不屑,从那一身干净衣服里摸出一块散碎银子扔过去。
所5荒,这使得耕牛的价格一路上扬,最高的一段时间,一头绝好的健壮牛,能够换取两三个元清的蛮夷奴隶
虽然言语不通,而且性子粗鄙,但是下地干活还是用得上的,但是再怎么也比不得健壮大牛。主要还是指的元清那头的女人。
虽然比不得中原女子娇俏,毕竟整日骑马的
弄得那屁股手感不好,可是还是有爷们儿发觉她们那一双腿的滋味力道,真是妙,所以最高的时候,一个双腿极长的清人或者元人女子,都能换一头牛。
说这些,自然不是为了彰显苏勾践那位暴君的战争功绩,而且为了说明牛肉是基本不会在北越出现,然后猪肉价格竟也因此被炒到一个妖异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