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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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吗?」我问,无聊透了。
身上能拿来消遣的东西,基本上已经被我消遣了。
然而无聊,还是一样无聊。
没事做的时候,我就买两杯可乐,坐在一楼大厅的花圃边。
这时候,我就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在脑子里给他们描述,或者评估相貌气质,顺便打打分。
而我身边的某位仁兄,则只管玩他的PSP游戏,两眼不观身外事。
我是他唯一的亲弟弟,皇甫令雪是我光明正大成了亲的终身伴侣,更是他妻子的前上司。
他再尴尬,也没法把我们拒之门外不是?
嘿嘿,将来有机会我把雪吟也一道带回来,让丫头喊他一声伯父,奇#書*网收集整理相信他届时的反应一定够我捧腹好一阵子。
就像我对扈优所说的,警卫是一个绝大部分时候清闲的活儿。
实在太无聊,我只能变着法子自找乐趣。
说来奇怪,论心智,皇甫令雪绝对是老狐狸级的了;论对人对事,他也从来都淡定以待,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对这种受众年龄层次不低但也绝对不高的掌上游戏这么热衷。
或许他就是享受像这样一个人安静去做,不论是看书、练功还是PSP。
人潮看得太久,我的眼睛有些发酸,撞撞身边人的肩膀:「喂,在玩什么游戏?这么入神。」
皇甫令雪头也不抬:「乱斗嘉年华。」
啧,听名字就是一个很乱的游戏,真亏他受得了。
首先是衣装,这个商场的警卫服是纯黑色,样式不错,再加上我身材不错,更不要提某个天生衣架子的人了。
于是,原本平凡普通的衣服往身上一套,自然穿出几分不普通的帅气出来。
而我还不甘平凡,去买了些徽章别在衣服上,站在人前,真是非一般的出众。
再来是配件,我嫌警棍太单调,暗地里买了两根鞭子。
表面上看起来和警棍有点相像,不同的是,鞭柄上有个按钮,一按下去,就会有五公尺长的细软鞭伸出来,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