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1 / 2页)
女孩要换地方玩,问我去不去。我考虑下同意。她带着我穿过两条寂寞小巷,敲开一扇门钻进去。一番热闹天地。热闹的是炉火,还有人数。气氛却是类似的安谧。声音很轻地放着UnderWorld电子乐。电视里放着碟片《猜火车》。房间不大,铺有毯子。一堆男人女人东倒西歪,身体错综复杂地叠加在一起,分不清谁的胳膊谁的腿,全部不脱鞋,露出肮脏的靴子底。有的聊天有的靠墙发呆有的抽烟有的抽大麻有的跟着音乐摇头晃脑有的面无表情接吻,味道糜烂。女孩递给我大麻,我笑笑摇头。一只小猫爬过来,不停蹭我的腿,把手里一串没吃完又不知扔哪的牛肉串递给它,小猫满意地叨着爬走。对面坐着一个留大胡子的家伙。一大把年纪,仍然一身西部牛仔打扮,戴着牛仔帽,腿上牛仔裤磨破露出个大洞,一直玩味地瞅着解剖我。我也同样认真瞅着解剖他。喝完一杯茶,不习惯空气里的大麻味道,打个喷嚏,起身告辞。
不着边际走了很远很远,再很远很远走回来,直到疲惫不堪。
听了一路大门乐队的《RidersOntheStorm》。歌里的打雷声,风暴声,配合着诡异歌词,意境壮阔,氛围诡秘,特别适合这个奇怪的夜晚。我喜欢大门乐队,喜欢莫里森,喜欢他的诗人气质,忧郁无畏的眼神,飘逸的长发黝黑的皮裤,喜欢被他煽动起来的那一代人疯狂盲目的青春热情。
一次去欧洲旅行,特意赶到巴黎皮尔拉兹公墓。那儿埋藏着奥斯卡、卓别林、巴尔扎克。这些人的墓全部一晃而过。很多墓碑上悄悄刻着“┗JIM”,是歌迷们刻下的通往莫里森墓碑的路标。按照这些世界上最特殊的路标,很容易地找到莫里森的头像。夕阳下,坐在公墓旁,点起一根烟,用口哨轻轻吹着《RidersOntheStorm》,回想起挥霍浪费掉的大把青葱岁月,颇为伤感。
《天堂隔壁》通往丽江的国道
旁边一对老外情侣拥抱着看《戏梦巴黎》。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70’s》慢慢翻看。碟片换成《第七封印》,我一下来了精神,很喜欢伯格曼的这个老片子,有个意味深长的片段:死神喜欢跟人下棋而且老是输。我抱个大枕头看的起劲。忽然碟片被停止,换上另外一张。扫兴地叹口气,伸个懒腰,起身走人。
顺着洋人街往下走。
钻进十字路口旁边一个小CD店。一个女孩正用电脑下载音乐,刻成光盘售卖。店里放着CafédelMar。小女孩瞅我没反应,从推销的意义上,换了张蒲堤吧。我还是没反应,她又换上张融合尼泊尔风情的NIRVANA电子乐。我只好识趣走开。
拐上人民路,钻进一家更小的CD店,甚至没挂招牌。店老板正在寂寞地听一张巴洛克风格的碟,不理睬我。我随便哼了几句旋律,他听见一下来了劲头,跟我聊起了巴赫,找到知音似的拉我聊个没完,为了留我,甚至免费送我酒喝。一会儿他女友回来,点起火炭盆,小屋里暖和许多。三人围着炭盆聊巴赫,直到话题穷尽,我起身告辞。
溜挞到另外一个酒吧。很粗糙,也很诡异。全部结实的粗木结构,摆设古朴。人不多,都是老外,三三俩俩,表情木讷。外面下起雨,很响地打在老屋檐上。两只苏格兰牧羊犬,温和地走来走去,不时嗅嗅我,没有恶意。屋里响着风格诡异的电子乐。没人理我。找个炕头坐下,要杯普洱茶。角落里有把吉他,抱过来弹了一会儿《Creep》。翻一会儿碟包,有张《一条安达鲁狗》,塞进碟机,看到蚂蚁从男人手心里钻出来的镜头,移开视线。呆呆盘腿坐着,瞅着屋顶,听着下雨,触景生情,想弹一首吉他曲《雨滴》,已经扔下吉他,懒得再捡起来。
29
第二天早上,驶出大理古城,驶上通往丽江的214国道。
阳光灿烂洒在大地。苍山上的雪清晰可见,阳光下透露出一种雄壮与不真实的美。山下一片片白墙灰瓦的白族民居,顺着山势蜿蜒起伏。只要山坡平坦的地方就有民居。洱海摊开在公路右侧,宽阔浩荡,又不失妩媚。洱海右侧类似地横亘着连绵高山。大理古城夹在两座群山中间,不禁感叹大自然的刻划,与人类的择居本领。一片乌云飘过来,竟然掠过一阵太阳雨。洱海上方蓦然跨起一道彩虹。
驶出古城,驶上军马场山的盘山公路。
律师放起一首邓丽君的《再见,我的爱人》。不知道多久没听了。乍听很不错。又听到《甜蜜蜜》《月亮代表我的心》,刘文正的《三月里的小雨》《外婆的澎湖湾》,蔡琴的《你的眼神》《恰似你的温柔》。一张老歌合集,一下把我们带到童年时代。
走出酒吧,雨还在下。
兀自一个走在路上。夜晚灯光照在青石板上,反射出鳞光。我悄无声息往前走。两边一排排的老房子,雨水顺着瓦片往下滴。我走得很轻,好象肉体已经分割出去,只有魂儿往前漫步,十分诡异。听着大门乐队的《RidersOntheStorm》。那种心情,如同一滴水珠摔在青石板上,叭嗒一声,摔得彻底,碎得舒畅。
路边很多半掩门的小酒吧。气氛宁静,宁静到不好意思进去打扰。
不好淋雨。钻进一家小酒吧避雨。一帮人围着火盆烤火,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我呆呆坐了一会儿,喝了杯普洱茶,插不上嘴,只好起身告辞。又钻进一家。老板热情招呼我跟一大帮子人围坐一起,中间支着大火盆。他们有说有笑,在谈论什么布尔乔亚,有国内国外的黑的白的男的女的。不说不笑的时候就各自揣着火发呆,神情或虔或默或呆或痴,诸多不同,十分有看相。我瞅瞅这个瞧瞧那个,暗自发笑。
旁边坐着一个女孩,挺漂亮,皮肤晒得挺黑,脸上落有斑,味道有点象服饰杂志上的混血模特。跟我聊了几句。女孩北京人,厌倦了城市生活,跑到这儿找感觉,本来只想住几天,谁知一住就是半年。什么也不想做,也没什么可做。每天晚上到酒吧扎堆聊天,跟大家一起发呆。沦为懒人一个。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