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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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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3],第26-27页。

[5]阮大仁著《台湾内部的几件大事及台局动向》,香港《明报月刊》第115期,第40-41页,一九七五年七月。

[6]同[5]。

[7]同[5]。

[8]陈鼓应著《台湾新生代的改革运动》(上)、(中)(下),香港《中报月刊》,一九八二年六、七、八月。

黄信介等以“中坜事件”为例,误以为国府未逮捕许信良,自然也不敢逮捕他们黄、姚等人,犯了估计的错误。

三天后的凌晨,当局下令全面逮捕出席高雄人权会的人士,共捕一百五十二人,后陆续释放次要分子。军法审判的结果,施明德无期徒刑,黄信介判十四年,张俊宏、姚嘉文、林义雄、陈菊、吕秀莲、林弘宣各十二年。

被陈鼓应称为“高雄之冬”的“《美丽岛》事件”,就国民党言,是应付内外危机不得不尔的镇压行动。如果国府再让步,星火燎原,这一群众运动,将蔓延扩人到使国民党政权覆亡的地步。不如及时扑灭,通过司法程序,将为首分子,判处重刑,俾收杀鸡警猴之效。

一月三日,蒋经国总统,在国民党的一项会议中,作出下列指示:

“高雄暴力案件的发生非常不幸,这是一桩法律案件,对于涉嫌分子自应依法秉公处理,尤其付于首、从应明确区分,毋枉毋纵。在高雄的暴力案件发生后,政府一定依法处理,今后,不会影响我们推动民主法治的既定政策及决心。民主法治之路,是我们一定要走的路。”

[9]同[8]。

[10]林正杰、张富忠合著《选举万岁》,美国《台湾言论》社出版,第242页。

[11]同[10],第254页。

[12]同[10],第277页。

经国先生这段话,不论是否出于他的内心,抑受环境所迫发出来的呼应。他对民主法治的肯定与认同,比蒋先生在世时,已显示出巨大的进展。

随着经济体制的升级转型,文化关系的蜕变演进,未来台湾政局,将更快速地进入全面革新、多元体系的关键时刻。那末,现在的步伐,必须加快,报禁、党禁,应该放弃,戒严法,亦应顺从民意,予以解除。

注释:[1]《蒋总统秘录》中译本,14册,第202页。

[2]同[1]。

[3]《总统蒋公哀思实录》,台北《中央日报》,一九七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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