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第1 / 5页)
德国保持关系的“天生缺陷”,该如何对待它们呢?这些国家在历史上同德
国渊源很深,“哈尔斯坦主义”原则无疑是完全放弃了这些国家。同时,他
们提出,只同承认联邦政府是全德人民唯一合法代言人的国家打交道,必然
为西方自由大家庭中的一员,结成了真正的伙伴关系,因此,只有联邦德国
拥有对整个德国的“单独代表权”。
“单独代表权”的问题成为整个阿登纳时代阿登纳与西方盟国交涉的重
要内容。他一再要求西方盟国确认这一点。
在1955年12月8至10日的波恩德国使节会上,威廉·格雷韦提出了
该声明宣布民主德国是一个主权国家。阿登纳竭尽全力驳斥这
一观点,并且努力争取美、英、法对联邦德国“单独代表权”的支持。他一
边出面反驳那些认为德国问题从此将会出现一个新局面的猜想,一边又强调
指出:“苏联声明丝毫没有能够驳倒这一事实,即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只有
一个德意志国家,这就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它今天仍然代表着这个从来没
一个警告,即不要过分拘限于笼统的规则,而应在判断事实时保持灵活性。
但是,格雷韦的警告并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由于存在这么一个原则,也由
于联邦德国基本法里关于联邦德国是唯一合法政府的实际规定,联邦政府就
很难在东方政策上作出创造性的举动。正如在哈尔斯坦主义出台时外交部地
区司里有一批东方问题专家所担心的那样,东欧国家一生下来就带有同民主
有消亡过的国家”——更进一步,“只有联邦德国政府才有权代表另外一千
七百万德国人说话和行动。”
第三个突出事例是1955年巴黎协定生效之时。阿登纳代表联邦政府宣布
自己获得主权。他强调:“长期以来,我们在不断赢得信任的基础上作出的
努力,今天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实”,联邦德国已经以平等的地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