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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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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上自由选择的权利属于人权,因为这不妨碍任何人行使同样的权利。以人权作借口对贸易加以限制,这种做法本身即违反人权原则。

人有行动的权利,也有不行动的权利,只要这行动不妨碍别人的人权。人有生存的权利,也有自杀的权利,正如人有吃饭的权利,也有不吃饭的权利。

如果人人都尊重人权,将出现一个和谐没有冲突的社会,所以对于人权的种种争论或者出于无知,或者出于对特权的留恋。

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且付之实施,未必符合人权,因为别人也有别人的原则。相反,妥协退让却符合人权原则。但退让有其限度,此限度存在于双方的相同的退让之中。无限制的退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恰好为特权施虐创造了条件。

6.道德观念的调整

然而,对这些国家而言,始终存在着由于人权观念不能最终被确立而市场经济的建设半途而废的可能。可见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相互依存关系。

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市场有其规则,此规则不能靠买卖双方自己来维持,而必须有第三者,即政府。政治改革的另一目标就是改变政府职能,从领导人民变为维持市场秩序。

4.什么是民主?

许多人误以为民主的内容是少数服从多数。我以为民主包括两条原则:即①保护少数人,即使是死囚除了将被执行死刑,他仍受到保护,不容对他污辱和折磨;②容许不断地寻求能较好地作出与公众有关的决定的途径。

选举领导人与上述第二条有关。但如果某种选举办法不符合此原则,则不能认为是民主的,选举如果不能保护少数人也不是民主的。

建立市场制度是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法律、道德、习俗的重建。制度是规定的和不成文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传统道德与市场道德既有重合又有区别。正因为有区别所以才需要调整,而且这一调整不进行下去的话,市场制度的建设终将失败。一切有悠久历史和伟大文化传统的国家,都面临着这一艰巨的任务。幸而儒家信仰比之伊斯兰、印度教等,和市场原则的抵触较小,所以台湾、新加坡等地才有高速经济增长。

传统道德和市场道德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否认个人追求利益的权利,甚至认为物质欲望是万恶之源。而市场道德肯定个人权利,承认物质欲望是客观存在,而且在一定程度内恰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然而市场秩序维持又需要另一种力量的约束,即市场道德,它包括:负责、敬业、守信、尊重别人。

上述二原则只有被社会上大多数人接受时,民主制度才能牢固地建立。只有社会上出现庞大的中产阶级时,此原则才可能被普遍接受。幸而在缺乏民主政治的环境下,中产阶级有可能壮大起来,因而通向民主的道路是存在的。然而这只有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条件下才有可能。

5.什么是人权?

人权是一组权利,当每个人都拥有它时并不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它与特权相反,特权只可能一部分人拥有,如果人人都拥有,就会发生人与人的冲突。

人权并无与之相应的义务,人自出生之时起即拥有人权,故曰“天赋人权”。人权是不可交换的,因为人无法放弃人权。一般来说,言论自由属于人权,因为它不会引起人际冲突。然而如果某一言论能导致人际冲突(如教唆杀人),则它并不享受言论自由。

财产所有权属于人权。每个人都可以有他所拥有的财产,因为明确地界定了财产权,才避免了人与人的冲突。但如何分配财产则由社会制度决定。在市场制度中人从要素市场得到财富,在封建制度中人从社会地位(或特权)得到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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