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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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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楼乃宜宾一大名楼,以其独特的百花酒而使生意大红大紫,到过宜宾的人都知道,若没有喝上百花酒,那么真是虚行一趟。

百花楼的规模很大,楼层有三,红墙金檐金招牌,老远就能见到,那金字布招牌迎风抖动,的确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百花楼也是销金窟,不仅是一个有名的酒楼,而且也是赌场、妓院,只要有钱便可以在这里做老子,没钱甚至连门都不能进。

“哇,那老贼也挺狠的哦,不过还是狠不过我猎鹰大哥,再狠也只不过是一只害人的老鼠而已,对吗?”凌海笑着道。

“那当然,猎鹰总是老鼠的克星,若是一般的老鼠我还不愿意玩呢。”猎鹰自豪地道。

“要不要休息几天再去喝酒?”凌海关心地问道。

“瞧,我这身骨头,像那些弱不禁风的娘儿们吗?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猎鹰自信地道。

“不过,这样总是不大好。”凌海担心地道。

江湖中少了凌家这样有潜力而又威震天下的家族,也便为许多门派解除了争霸的后顾之忧。

在这样的情况下,司马屠的生意最好,他每天都接下十几桩杀人的生意,每天都要派出大量的人手出去调查。他手下的杀手不仅功夫深不可测且都是调查专家,每一桩生意几乎都在一个月后给雇主一个答复。

司马屠手下有三百七十六名杀手,加上他自己便是三百七十七名,不过现在他很少出手,除非是一位非常的雇主,需要退还雇金时他会亲自去,其他的事便很少过问。自两年前凌海加入杀手盟之后,他便很少操心了,他只是将查出凌海下落的可疑人物杀尽。最后他找到了雷氏四兄弟,查出他们和马君剑的关系,便带着他们来到杀手盟,让凌海亲自告诉他们马君剑的死因,并将埋于何处也告诉了他们。于是他们便一起去拜了马君剑及凌文风和凌春雨。雷氏兄弟便带着秦氏兄弟去遍访凌家五老的老五柳长空及凌家丫头翠花,现在也偶尔叫秦氏兄弟给凌海汇报一些情况。

凌海自百日孝尽后便改名为“绝杀”,发誓不找出仇人便不改回原名,因为他认为这是忍辱偷生,若依然用原名那是对凌家的一种污辱,所以他自己改了名。司马屠没有反对,只是尽力训练凌海的实战及剑法。凌海用了半年时间将所学之武功融会贯通,更不断地改进暗器手法。凌海又学习了司马屠的长恨剑法,便不断地自己改进、琢磨,在每次执行任务时不断地使各种剑法变成自己的东西,只不过由于功力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得来的,所以功力是他的弱项。

“绝杀,我俩去喝酒。”一位剑眉微耸,刀鞘脸的青年叫道。这人外号叫“猎鹰”,没有谁知道他的真名,连司马屠也不知道,但司马屠知道,他绝对可以信任,因为“猎鹰”曾为救一位不认识的老太婆而自己掉下了山崖。他并非不知道山崖危险,他并非不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让两个人同时生存,但他依然舍命救了老太婆,刚好司马屠从此路过,救下了他,但并未告诉猎鹰他就是司马屠,而司马屠却知道他是个孤儿!而这个老太婆却是被亲生儿子送到山崖上来的,然后自己走了,没想到,却被猎鹰捡了个娘亲。他对待老太婆甚至比对自己的娘更好,但好景不长,一队山贼使他的村庄毁于一旦。他是在近死之时被司马屠所救,然后司马屠便教他武功,并为他取了个名字叫“猎鹰”。猎鹰的轻功很好,刀法也很好,他独自行动过十一次,每一次司马屠都在背后表示非常满意。

“咱们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受伤总是难免的,若每受一点小伤就休息,那一生还不够休息呢,更何况百花酒本就是补酒,我还可以先服一些金创药。”猎鹰固执地道。

“那好吧,咱们就去喝个痛快。”凌海拍了拍猎鹰的肩膀道。

“这才是我的好兄弟。”猎鹰也拍拍凌海的肩膀道。

第六章鹰扬江湖

第六章鹰扬江湖

猎鹰还有一个特长,便是会观察,会收集资料,在杀一个人前,都由他收集资料、整理、筛选,每一次的准确程度都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这是司马屠亲自说的。

自凌海来了之后,他们便成了最好的朋友。凌海的博学,惨变后所表现的坚强和孝心,使猎鹰深感佩服。那守孝的一百天,便是由猎鹰送来饭菜,同时也担负着保护之责,而凌海也被猎鹰的善良和孝心深深打动。当凌海第一次和猎鹰一起去完成任务时,猎鹰为凌海挡了一刀。那一战是凌海第一次出征,的确凶险,因为他的江湖经验太少,实战经验也不丰富,功力又不够高,毕竟才只有十五六岁呀。不过后来每一次完成任务,凌海都表现得非常出色。盟中兄弟也和凌海也很投缘,他深得这些人的喜爱和敬佩,因为凌海毫无保留地将凌家的暗器功夫和毒物配制及凌家剑法都教给了他们。

今天猎鹰刚完成一项任务拿到了白银五百两,所以他便来请凌海喝酒了。

“看到你能够活着回来真是高兴,是应该到百花楼去尝尝那百花名酒了。”凌海兴高采烈地道。

“是呀,的确差一点点就回不来了,看!这一刀若再偏一点,你今天也许就看不见我了。”猎鹰指着那块新刀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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