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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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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综合泡沫程度=(5573%/2250%)15%+(110/1)20%+(1385/6)40%+(328/3)10%+(044/2)15%=1655

表7-202006年中国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泡沫程度综合评价比较

排序城市房地产投

资总额/

固定资产

有11个城市甚至达到了10倍以上。深圳和北京的房价收入比达到了13以上。这些城市的居民购房压力要比其他地方的居民大得多。

6房地产泡沫程度综合评价

……………………………………

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市场,其价格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因此每一个指标虽然都有一定依据,但都是从某一个方面监测房地产泡沫的程度,有一定局限性。因此,本书在各个主要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对房地产泡沫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评价。

投资总额房屋租售比房价收入比

房屋施工

面积/竣

工面积房地产投

资增长率

中国城市房地产泡沫程度比较(4)

掌握房价走势预测的方法

首先确定各指标权重。房价收入比是国际上通用的监测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指标,故赋以40%的权重;房屋租售比同样是国际上通用的监测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指标,但受数据获得的限制,我们仅能用房价销售指数与租赁销售指数之比来代替这一指标,故赋以较低的20%的权重;由于我国为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方兴未艾,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房地产投资增长率/GDP增长率、房地产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两个指标高于发达国家,因此对上述两个指标赋予较低的15%的权重。最后预售制度在我国商品房房屋销售中很普遍,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工面积/竣工面积这一指标的科学性,因此赋予其最低的10%的权重。

然后确定泡沫临界值。表7-20给出的泡沫临界值是国内外相关研究中比较通用的数值。

最后计算综合泡沫程度。以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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