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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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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日寇把所有判决人员,押在大连日本地方法院拘留所(岭前监狱)。

1942年12月9日,日寇对纪守先、黄振先、赵国文、邹立升、孙玉成五人执行绞刑。

12月10日上午9时,高绪慎、李化钧、王有佐、黄成山分别被绞死。

这些抗日志士在就义前都表现得十分英勇顽强。

被判死刑的12名勇士,除在旅顺监狱被绞死的纪守先等9人外,秋世显、吴成江已于先前被日寇折磨,死在岭前监狱。据悉,孙文凯也是这样死在狱中。

1941年2月6日,日本关东州厅警察部外事课在报纸上公布了大逮捕的事实经过,并用假名公布了五十一个人的名单。

1941年3月,日本关东州厅警察部,将大连国际行动队人员及其有关人员五十一人转送日本关东地方法院检察局。

10月30日,关东地方法院第一法庭召集所谓公判庭,对所捕人员进行审判。日寇以法院院长中里龙为审判长,审判官成田薰、吉田伍市为陪席审判官,特别旁听席坐有日寇特务机关长鹈辞、大连宪兵队长西田、州厅警察部长内清一等,由检察官田中魁提起公诉。

1942年3月16日,日寇关东地方法院院长中里龙宣布了对大连国际行动队有关人员的判决:

一、对军需品以及其他物品实施放火,并对铁道实行破坏的下列十二名处以死刑:

12烈士的英勇事迹,鼓舞着被关押的抗日志士,当时有人写道:

壮士从容入狱中,身心似铁气如虹。

纪守先、黄振先、赵国文、秋世显、邹立升、黄成山、王有佐、吴成江、李化钧、孙文凯、高绪慎、孙玉成。

二、帮助实施右列行动的四名判处徒刑十年。

李泽民、周文礼、张玉江、马永富。

三、参加阴谋策划的左记十三名判处徒刑七年:

邹包氏(包玉侠)、丁兰盛、阎禄增、申绶章、时延寿、孙元芳、马永佐(德良)、李品义、王传周、赵景海、任寿谦、李光桥、王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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