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 / 4页)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对欧阳兰,我当然是有些在意的。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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