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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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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南以败军之将,不但逃过了一场政治风波,不久还得到蒋介石的再一次重用。

1951年9月18日,即蒋介石召见后的第二天,胡宗南便奉蒋委员长的旨意,把浙江沿海诸岛的杂牌军纳入突击大队和一个海上游击纵队,并从台湾先后增调四个军官战斗团和几艘军舰。总兵力达12000多人。

为了给浙江沿海诸岛守军打气,胡宗南亲自拟发了一份电各驻岛国军同仁:悉共军近日有攻打我浙江沿海诸岛之意图,望众官兵齐心协力,同守自己之世界。为党国效劳。坚守者,将大赏。

胡宗南9月19日胡宗南不愧为是一名反共的老手,上任伊始,他与副官钟常青亲临浙江沿海诸岛巡视,犒劳守岛官兵。有的士兵手捧着胡宗南从蒋介石那里“特批”的大洋,感激涕零地喊:“胡主席万岁!”

抗战期间任国民参政会参议员,1948年又当选为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委员,1949年初他曾被指定任冈村宁次的辩护律师,不久去台湾。江一平既有“社会声望”,又懂得法律,能言善辩,由他领衔上书,确是恰当的人选。

江一平等人的联合陈情书,针对李梦彪弹劾文中对胡宗南的种种指责,备言胡宗南一生革命、苦心孤诣、“忠党忠国”、“拥护领袖”等功劳,尤其重点列数了胡宗南在1949年5月弃守西安后转战陕南、撤军川康的艰难与业绩:胡氏以孤军四应,转战数省,仍遵命令,扼守陕南。原拟加以整编,即顺江南下,直捣武汉荆宜,予匪以心脏打击;使此策果行,则胜败之数,仍未可知。乃因华中弃守,匪氛四溢,川湘各省,迭失名城,川滇将领,复多携贰,彼时钧座亲莅成渝,力谋挽救,政府遂有调胡部援川之令。胡师忠国忠党,是其天性,拥护领袖,尤出至诚,此时遂不得不移江汉之师,赶成渝之急。。凛凛大义,甘蹈危机。律以郭汾阳浑瑊之尊重朝廷,岳忠武吴玠之倡导忠义,其心其志,未可以成败之迹论之。。。陈情书为胡宗南鸣冤叫屈:。。其间失地丧师,叛国降匪者,何可胜数?在全国鼎沸之日,大陆糜烂之中,独以数千里赴援之胡宗南部,则责以制胜出奇,全师保地,揆之情势,宁有可能?。。陈情书最后要求台湾当局:为国家爱惜人才,为将士树立风气,如胡宗南者,实宜仰荷体察,力于培成,免其议处,并畀以新命,责这是一篇妙文。它妙就妙在将胡宗南这个败军之将,美化成一员忠勇奋发、功勋卓著的有功之臣。它对胡宗南在近一年间,从西安败退汉中,从汉中败退四川,从四川又败退西昌,最后只身狼狈逃回台湾的历史,作了概括的叙述,其中,战功是虚假的,甚至是捏造的,而将胡宗南比之郭子仪、岳飞等历史名人,更是不伦不类;但所说胡宗南对蒋介石的忠心,在失败形势下的拼命挣扎与不可避免的最终失败,倒是真实的。

据说,江一平等人的这篇陈情书,出自胡宗南的密友与部属赵龙文的手笔。撇开内容不议,仅从文字角度看,却也写得生动有力,因而在台湾也传诵一时。

但不久人们就发现,这篇江一平领衔的陈情书,声称有108位“立法委员”联署,声势超过了李梦彪弹劾文署名的46人。可是在报刊上登出来的名字却只有37位。接着就有列名其中的彭善承、莫萱元、骆启运、赵公鲁、龚舜恒、徐君佩、李天民、白如初等8位“立法委员”投书报刊,公开声明,否认列名。据说尚有碍于情面,不便公开发表者。

获蒋介石起用江一平等人为胡宗南辩护的陈情书在台湾报刊上公开发表后,随即引起李梦彪与江一平的一番公开论战。双方舌枪唇剑,各擅胜场。最后李梦彪撰文讥讽江一平说:“我根据法律立言,江先主不以法律答复。。为爱护江先生起见,不愿闻人呼江先生为海派律师也。”寥寥数语,颇形挖苦,并触摸到了江一平的痛处。江一平无语以对,戛然而止,论战遂告结束。

在江一平与李梦彪论战期间,胡宗南本人也在旧日僚属盛文、罗絮人等的参助下,草拟了一篇详细的自辩书,于1950年8月16日提交台湾“国防部”。

台湾“国防部军法处”自1950年6月开始,对弹胡案进行司法询查。他们传讯了在台的胡宗南旧部的有关人员以及陕西、甘肃、四川逃来台湾的一些官吏士绅,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对证与分析。这些被询查人员出于各种原因,多提供了有利于胡宗南的证词。

但决定弹胡案最后结果的关键,是蒋介石的态度。在弹胡案发生后,蒋介石一方面气愤,憎恨胡宗南的丧师失地有辱所命,但同时又感到胡宗南跟随自己20余年,无比的忠顺,征战西北,苦多于甜。。现在台湾正是多事之时,像胡宗南这样兵败逃台的将领不在少数,对他们需安抚才能安定军心,稳定局面。经权衡利弊,蒋介石最后决定放胡宗南过关。不久“国防部军法处”就弹胡案作出判决,宣布“李梦彪弹劾胡宗南各项,均与事实相反,不能成立,认定胡“自无若何刑责,足资论究。。。应予不付军法会审。”

在这同时,“司法院公务员惩诫委员会”也申复:认为胡宗南从西安撤至四川,再撤至西昌,“历经战斗,并未处置乖方,应免议处。”

轰动一时的弹胡案乃告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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