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第1 / 2页)
胡适对台湾当局反共反赤的一些方式颇有微词。他认为,“以主义对主义”、“以组织对组织”、“以宣传对宣传”、“以党对党”如此种种,问题愈弄愈糟,纠结愈弄愈乱;以此难以吸引西方人士“隔海同唱”。他对蒋家王朝的独裁、zhuanzhi深为不满,但在他的非对抗主义的思路下,除了呼吁言论自由的几声呐喊外,别无良策。
1958年5月27日,在《自由中国》杂志的聚餐会上,胡适提到“反对党”的问题,婉转地说:“‘反对党’三个字,让执政党人看起来,总不免感觉刺目不愉快,甚至惶惶不安,以为一切都要遭遇反对,怀疑对方善意的动机。所以似乎叫‘在野党’三个字比较妥当。在野党的成员及其领导人,则以文化学术界的人士以及有朝气、有热诚的青年知识分子为理想。因为,这种结构的在野党,将能以匡正时弊、改革政治为职志,而不以夺取政权为目的。”
胡适博士不想造反。
当年已被赶下台的儿皇帝溥仪,一个玩笑电话把这位在文坛叱咤风云的胡博士召进了宫,据说博士还坚持行了跪拜礼,以示君臣之别。
胡适此时正在纽约,得知消息后,即打电报给“副总统”陈诚说:“鄙意政府此举不甚明智,其不良影响。。恐将腾笑世界。”胡适建议将此案交司法审判,一切侦审及审判皆予公开。随后再电陈诚:“万望我公戒军法机关不得用刑审,不得妄造更大罪名,以毁坏政府的名誉。”在回答美国记者问题时,他说:“这个杂志一直是台湾新闻自由的象征。”“我诚挚希望雷震案件由普通法院审理,而不付诸军事审判。”
胡适的谈话在台湾引起了极大反响,但雷震仍被台湾军事法庭判处10年徒刑。10月22日,胡适自美返台,当晚即声称,他个人认为,对雷震所判10年徒刑“太严厉而且是不公正的”。值军事上诉法庭正在重审雷案,胡适表示,他愿意在军事上诉法庭作为雷震的一个证人。他说:“我仍然相信雷震是一个爱国反共人士。”他在接见“英文中国日报”记者时的另一次谈话中说,雷震案件“在自由国家的心目中大大损害了国民党的事业,因为它牵涉到出版自由这个根本问题。”
尽管如此,胡适的奔走呼吁仍无济于事。最后,他只是无可奈何地说:“一种杂志为了争取言论自由而停刊,也不失为光荣的下场。”
胡适以自我解嘲给自己下了台阶。
此次事件后,胡适只能是在南湾(台北与基隆之间)的“中央研究院”
坐冷衙门,往往通宵失眠,并患了便秘,久治不愈。一向乐观的胡适,这时见了熟人也不免唉声叹气不已。
这当口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不能不提。台中农学院院长王志鹄,是一个“党性”很强的人物,把所有主张自由民主的学者,都看成是共产党,乱抛帽子,在此之前因为省政府有将农学院改为大学之议,他为了争取校长的地位,向该院学生发表演说,主张派一架飞机将鼓吹自由民主的胡适等人空投到大陆去。此言一出,令人莫名其妙;舆论大哗,胡适自己也哭笑不得。幸而蒋介石毕竟心里有底,听到该农学院长的“妙论”,觉得此人拍马屁未免拍过了火,立即下令将此人撤了职。
非暴力、非对抗胡适的和平的改良主义主张倒是自始至终的。早年的成名作《文学改良刍议》,即以反对文学革命,而只进行温和缓慢的改良而独树一帜。
1939年在南京和上海,胡适高唱“抗战必败”论;对内力主“和战”,主张向日本投降,对外则向日本人献计献策,言日本征服中国之唯一办法,是征服中华民族的心。其卖国贼嘴脸暴露无遗,遭全国人民唾弃。
胡适自有其书生气十足的理由,以后他亦多次阐述他的“温和缓慢”的观点。在台湾打了一场不大不小官司的《胡适与国运》事件,书之作者殷海光,这样理解和表述了胡适的思路:“如果中国几十年来居于创导地位的知识分子没有患幼稚的躁进妄想狂,而是照着严复所说的原则去做,或顾到‘可运作的程序之先后陈列’,或考虑到任何大变革之‘技术的可能性’及其结果,那么中国人民近50年来白白遭受的冤枉痛苦和惨重牺牲不仅可以避免,而且以中国潜力之雄厚,经过几十年来的现代化建构工作,那么中国不仅不会乱出一个‘秧歌王朝’,而且人民会享有和美国相差无几的自由和康乐。”1958年12月22日,在《民主潮》半月刊社的晚餐会上的演说中,胡适谈到“中美联合公报”中的“不凭借武力光复大陆”一点,他说,这是一个“新时代起点”;光复大陆要靠实行三民主义,靠自由中国政府维系人心,这是任何人不能不接受的结论。他说,他6年前第一次回国在三军球场演讲《国际形势与中国前途》时,就从未提到过靠武力打回大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