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1 / 3页)
「十月十一日」
今天早上推门进入公寓,发现爱丽丝已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房间打扫得很干净,东西排列得很整齐,看到这光景,我还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但随后又看到角落里被摔坏的录音带和书籍仍在那儿,没有被动过的痕迹,才确定没走错。爱丽丝被我在地板上走路时发出的嘎嘎声吵醒,抬头望了我一下。
“嗨!”她笑着喊了出来,“猫头鹰。”
“不是猫头鹰,是懒虫,一条笨懒虫。你是怎么进来的?”
“从菲的房间爬过防火梯进来的。我打电话给她,问你的状况。她说你最近的行为很怪异,常吵到邻居,很担心你。我想,此刻应是我现身的时候了,所以决定过来看看你。我整理了你的地方,你应该不会在意吧?”
跑杰克跑……跑杰克跑……跑杰克跑……跑杰克跑……
“他比其他小孩反应慢,多给他一点时间。”
“他很正常,没有任何异样,就是太懒了。我一定要他吃点苦头,除非他学会。”
跑杰克跑……跑杰克跑……跑杰克跑……跑杰克跑……
视线移开桌面,抬头往上看,我好像看到我自己——透过查理的眼睛——手中握着《失乐园》,正用双手使力撕破,感觉仿佛想将书撕成两半。我拆下封套,扯破好几页,然后用力将书丢向房间另一隅的破唱片堆里。我没捡起来,白色的书页在那儿向我吐舌头扮鬼脸,嘲笑我看不懂米尔顿的书。
“我很……在意。我不愿意任何人为我感到愧疚。”
她走到镜前梳理头发。“我不是因为愧疚才来看你的,而是觉得自己可怜才来看你。”
“这是什么意思?”
我必须努力记住学过的事物。上帝啊!我求你不要夺走我的一切。
「十月十日」
晚上我通常会外出,四处走走,散散步。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或许是想出去看看其他人不同的脸吧?昨晚,我忘了自己住什么地方,后来警察先生送我回来。很奇怪,我记得很久以前也曾发生过这种情形,原本不想将这件事记录下来,但一想到我是世界上唯一能描述这段经过的人,于是就写下来了。
走路时,我并未感觉自己脚踏实地,仿佛飘浮在混淆的半空中,一层灰雾罩住周遭的一切。我相当清楚自己目前的情况,却束手无策。走路或站在人行道上观看过往的路人时,有些人会转头看我一眼,有些人则视若无睹,但都没有人跟我说话。只有一次例外——有天晚上,一个男人走过来问我想不想找个女孩陪陪,然后带我到一个地方,向我要了十块钱。给了之后,他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事后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被愚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