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第1 / 3页)
当然,这不是白寄的,吴仁义给了陈小三五千元钱,还给了他一把楼房钥匙,说是送他的,其实是吴仁义租来的。
近日警方侦破一个诈骗团伙,有证据表明,并且团伙首脑交待,这个团伙曾经骗过我们一次。
即是牛仔裤事件,我们活活地被骗了一百万。
若不是队长提起,我早就把这件事忘了,更没想到还能抓到人。而他今天来的目的,是向我们索取一些讯息,并问我们要不要与受害人联名上诉。
我们当然愿意,此乃正义之举,不打白不打。
话说这个团伙当初如何骗我们的,几天后队长把细节向我们细说之后,我算是领教了。
而且还不止一家!
没过多久,什么吃的、喝的、厨房的广告都是明明的面孔,效果居然很好的说。这下明明可红了,走在大街上会被人认出并要签名,真的是……
世界疯了!
同居第四年
第四十三篇-天网恢恢
我与之联系的孙经理,原名吴仁义,36岁,和28岁的马艳丽为这个诈骗团伙的首脑人物。其同伙还有五人,分别是尤秋、许鸿、周仓岭,郑南四个男性,还有梅蓉一个女性。
2000年秋,吴仁义找到一个父母双亡,家无任何产业,整天游手好闲的农村光棍儿陈小三。我^看书斋吴仁义自称来自省城的大老板,在陈小三的村子里住了两三天,找了个机会跟陈小三聊天,后来就装好人地说带他到城里,给他份工作。
陈小三这时已是穷的叮当响,平时都是去铁路中转站上偷螺丝卖铁,要不就去偷点煤,总之专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若不是他胆子小不敢去做犯法的事,,估计村主任早就把他递上去了。
陈小三一听吴仁义要给他工作,心里把他当菩萨一样看待。而吴仁义倒是实现了承诺,透过关系把在安置在一家手工艺品场做主管。
由于在城里打工要么办暂住证,要么迁移户口,吴仁义还帮他迁了户口。不过吴仁义怎么会做赔本的买卖,他这是有目的的!他对陈小三说:因为他的名义下已经有了产业,再用他的名义去置办其它产业,就要付很多税金,所以想用陈小三的户口,把产业寄在他的名下。
小的时候,大人们常说,当人成年进入社会开始工作以后,时光如飞逝一般,当有察觉时间流逝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一年……或者十年……又或者是几十年。
这一年发生过很多事情,连我这个大闲人都这样觉得。然而细想一下做过的事情,却发现只有那么几件事,没想到竟能耗费我们近一年的青春。
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一年就要结束了,可是……我只完成计划中的一半,只完成两个人的梦想……我的计划能实现吗?
暂且不提我的复杂心理,倒是有人给我提前送来了贺新年的礼物。
是一个消息,由公安局大队长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