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雀锁金屋(五)(第1 / 3页)
“啊?”雀儿迷糊了“没听父亲说起。”
“你父亲想必和你匆忙分别,还没有时间向你详细讲明。金丝雀族是五色鸿鹄的第三个孩子延续而来,那孩子继承了五色鸿鹄羽中的青,黄,白三色,你们金丝雀大多青色和白色,黄色和白色混合的羽毛居多,也无毒。唯有青色和黄色夹杂的鸟儿,天生是带有剧毒的!”沂南解释道“你的喙和爪子上的指甲含有见血封喉的剧毒!”
“难道说……”雀儿忽然想起了什么,从沂南身边起来,那一夜,她从昭阳殿掠走刘秀的时候,因为刘秀身上的龙气太过充沛,她差一点将刘秀从高空中摔下来,在不经意间,她的爪子似乎在他的颈间留下了一个浅浅的伤口……
“你说见血封喉,为什么刘秀没有马上死?”金雀儿不死心的问。
“这要归功于他从不离身的避毒玉珏,若不是有那灵玉分去了大部分毒素,刘秀只怕早就来见我了。”沂南道。“可是你那毒性太过霸道,纵使灵玉耗尽灵力,也无法让刘秀的身体完全无恙。所以在短短的一个月里,他就从身强力壮的中年男子变为了缠绵病榻的病夫一个。人族的政权现在还不是十分的稳当,刘秀一病,那些被他暂时压制却还包藏祸心的诸侯们自然也就坐不住了。”
轮回帝君已经整整忙了一个月。
每天埋首于成山的案卷中,几乎无暇分身,但是无论多忙,他总是要抽空提着金鸟笼到人间晒晒太阳。金雀儿懒洋洋的躺在金鸟笼中,任柔和的阳光照耀着她肚皮上那最柔软的绒毛,这样的习惯她持续了大约一百多年,每当阳光照耀在她美丽的绒毛上的时候,她总觉得分外温暖幸福,再配上狐狸君不时递来的甜瓜子,神仙也不过如此。可是今日,无论她摆出任何姿势,阳光照在她身上的感觉都是彻骨的寒冷。旁边那个地位尊贵的男人递过来的不再是甜瓜子,而是比甜瓜子不知道要珍贵多少倍的彼岸花的种子,但是那滋味却是如此的苦涩。
“刘秀他,到底出了什么事?”金雀儿问。
轮回帝君沂南打开金色鸟笼,将鸟儿托在手中,“你可是私下去找过他?”
雀儿歪歪脑袋,点点头。
“那,刘秀还有救吗?”金雀儿问。
“没戏,纵使有我那玉露,他也只能再活一年。”沂南说完,示意金雀儿重新回到鸟笼。金雀儿顺从的变为小鸟重新飞进鸟笼,被沂南提着回转酆都。
“后来呢?”动明之神接过侍女递过来的葡萄问。
“后来,后来我为了弥补天数缺失前往昆仑寻找需要走灵的灵族子嗣,希望可以弥补刘秀之死带来的动乱。趁着这个时候,小雀儿私自前往人间去探望刘秀。”沂南拒绝了水果,只叹气道。“待我回来之后,她对我说,要我一定想个办法给刘秀解毒。我自是不肯答应。她闹了两次,我那时正搜肠刮肚的寻求转生之法,自然无暇管那许多,只将她塞进笼子就再没理会。谁知却生出事来……”沂南苦笑。
“九巍山的兽族算是厉害的了,你知道为什么没有一种兽敢将你列为食物吗?”沂南问。
“师傅他老人家面子大啊!”金雀儿道。
“非也,世间万物,生存繁衍自有定数,无论你师傅面子多大,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若你不幸被兽族捕猎,你师傅也不能救你。”沂南摇头道。
“那为什么?”雀儿变回了人身,将头靠在呢喃的胸前问。
“你的祖先五色鸿鹄可以说是这世界上最为美艳的鸟儿。哪怕是世人崇敬的神鸟凤凰在他面前也不过是美玉与顽石般的差异。”沂南似乎沉浸在回忆中:“就是我,见了他一次,也不免沉迷于他那美艳的容色中,可惜,他再美,五界之内也没人敢去动他,因为他浑身上下都含有剧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