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第1 / 3页)
(4)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和债权人利益而要求公司出示的名义股本金额,它是公司有权发行的股票的限额,它表示公司目前和今后可能达到的规模,注册资本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资本”,它是有关部门允许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的一种权限。注册资本应在公司章程中说明,注册资本的变动要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5)公司的地址。
(6)公司的股票种类及其与股份总数的比例。
(7)公司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人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职权。
招投章程由发起人签字后,并向公司注册处申报,然后在报纸上向社会公告,求得公众认购。认股时,发起人应准备认股书,由认股人填写认股金额。发起人可要求认股人缴纳股款,若认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纳股款,发起人可强行催收,若认股人在期限内拒不缴款,发起人可以免去其权利。股款一般以现金形式缴纳;有时也可以用实物形式,但通常只有发起人才有这种权利。
4.选举管理机构
股款募足以后,发起人便可召集认股人召开公司创建会。创立会的任务是:(1)听取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报告及公司设立的经过;(2)选举公司董事及监事;(3)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登记时,应向政府部门提供公司章程、创立大会的决议等其他文件,登记完毕,经过批准,取得法人资格,宣告公司成立。
(9)公司利润的分配形式和方法。
(10)公告的方法。公司应用特定的公告方法向公众公布有关事项,公告应在公司所在地的报纸上刊登。
(11)公司解散的条件。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的组织和经营原则,确定公司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过法院或公证人公证之后,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并要在指守的报刊在登出。
公司章程中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公司名称。公司发起人可以自己选择任何合适的公司名称,但不得使用与其经营范围或资产不相符的名称,也不得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相近。公司名称还应标明公司的种类,如无限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字样。
(2)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性质。在章程中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性质。一是让投资者明确所投资金的用途;二是使公司的客户明确了解公司的权力范围,如果要改动,需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改变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3)公司的资本总额和每股金额。在公司章程中,应说明公司所登记的、按某一固定金额分成若干股份的资本数额,通常将每股的金额定得较低,以便广泛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