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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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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你要是看看他坐的航班、买的东西、买东西的地方,就知道他过得多滋润了。他没有毒瘾,因为订上好酒店房间的人不会是个瘾君子。我想的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干?而不是,我得赶紧把这个混蛋绳之以法。我盼着逮住他,因为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但银行可没这么浪漫。他们真是让这小子涮得够惨的。

第十章转战日内瓦(1)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八日瑞士联邦银行法第四十七条

(1)任何人,以本机构成员、职员、代理人、清算人或银行专员、银行佣金观察员的身份,或以本机构成员或某授权审计事务所职员的身份,借助自己所从事的业务或利用职员本职工作将委托于他的秘密外泄,或促使另一人违反职业保密操守者,最轻处以6个月监禁或5万瑞士法郎以下的罚款。

(2)由于疏忽渎职而泄密,处以3万瑞士法郎以下的罚款。

当初我利用信用卡不为人知地花钱时,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天性,但后来的电汇转账诈骗改变了一切。

我现在得把成堆成堆的现金藏在身上,或公寓各处。现金让我花钱时可以挺直腰板,但同时也让我平添了一份担心,生怕清洁女工或是哪位客人在壁橱里发现砖头般一摞钞票。当初搬进公寓给了我安全感,现在却觉得受威胁。得另想高招了。要是能把钱藏在一个安全可靠而又方便存取的地方,那就天下太平了。

当晚我又去了“信仰”,心怀碰见咱新朋友的一线希望。刚开始我一个人呆着,一边和迈克尔聊天,一边盯着门口。不一会儿我看到他们进门,马上起身过去,买了巡酒,不紧不慢设法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大不了白费唇舌呗,我尽力向他解释祖父的生意以及眼下越攒越多的资本。我说,虽然这些钱都是合法的,但是要是有个法子能避免缴税就更好了。

托比听到我居然提出业务方面的要求,很有点不高兴,但还是耐着性子向我解释说,只要是合法钱财,瑞士银行当然是存放资金的不二之选。他递给我一张名片,毫不掩饰结束这个话题的意图。两星期后他将返回日内瓦,到时候再跟他联系吧。

“对不起,”他抱歉地说,“但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是有点麻烦。”

(3)对于泄露秘密的行为,即便已经停止泄密,或有关员工已被停职,或秘密的持有人已不在银行界任职,仍要受到惩罚。

编号账户(根据国际银行文献改编)

账户开通后,账户所有人的姓名和账号分开,负责开户的银行经理将含有客户姓名和地址的文件都放入银行的保险柜里。任何人若想查阅该等文件,都必须履行非常严格的手续,银行经理和当局只能根据账号调用文件。瑞士银行不保有能将客户姓名与账号相匹配的注册信息。

相当无聊,嗯?对我来说,却很有意思。当我在2004年初读到类似信息时,似乎找到了一个能助我追逐钱财、瞒天过海的国家。从字里行间里不难读出,友好的瑞士人正告诉每个人去努力赚钱,然后把挣来的钱交给他们保管。无意中,我竟发现了一种能使我的个人活动趋于圆满的方法。我能从国际银行业的一个领域把钱偷走,然后存入另一领域。

“不要紧,”正中我下怀,“我喜欢旅行。”

拉尔夫•伊斯盖特探长

得知卡斯特罗从加拿大逃脱,怎么说呢,我大为光火。后来我发现他曾在曼彻斯特被拘押28天,可当时我并不知道。可能原因很多,但最可能的是不知为何,有段时间系统把他给追丢了。局面渐渐变得不可收拾。2003年,美国运通找上门来,跟我说:“这家伙可把我们害苦了。”他像发了疯一样,巴克莱卡、万事达卡、维萨卡和美国运通卡乱花一气。他日子一直过得舒心着呢,而那些公司现在才开始通告我。

我边看一叠信用卡账单边想他是在搞些什么。他无处不在,四处花钱。他不开车,所以不会被警察拦到路边。他不抢商店,也不入室行窃,所以不会因为这些原因被捕;还有,你晓得,我不知道艾略特长相如何。这种情形之下你没法跟人要照片,只好期望闭路电视能在什么地方把他给拍下来。

我知道他早晚会被抓住,可是这样说过不了信用卡公司那一关,特别是美国运通。他们正在大笔大笔损失钱财,一直吵着,“快点啊,怎么找到卡斯特罗啊?”我只好说:“等着他现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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