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第1 / 3页)
小雷子和汪青青之幸福生活番外一
狼来了
“嗯,然后呢?”
笔记本前,我戴着厚厚的玻璃眼镜,抬起头来,看着眼前这个正百无聊赖地舔砥着一粒革莓口味的棒棒糖,腆着个大肚子,在阳光中微醺地半眯着双眼,正盯着一本育婴书,看得昏昏欲睡的这个女人,满脸期待地等待着她继续将她的故事说下去。
对,不错,她,就是我所写的故事《不是冤家不聚头》里的女主角,汪青青。一个神经大条又外加有些花痴,还有的没的大嗓门儿,但命却好的出奇的女人。看看她现在这番幸福的模样,我算是切生生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嫉妒!
看着我,深情地,却又有些不确定地道,“青青,那你还走吗?”
我奇道,“去哪里?”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和黄焱去旅行……”后面“结婚”两个字他直接省略了。
我气结地怒瞪着他,咬牙切齿。下一秒冲到他面前,一拳一拳捶打在他的胸前,“你个死人,你有点脑子好不好?我都来机场追你了,还会跟黄焱走吗?你欠扁欠扁欠扁啦!”
手却被雷铭一把攫住,他一把将我拉进自己的胸膛,眼睛晶亮地看我,“那……你会跟我一直在一起喽?我们永生永世,都不会再分离了,对不对?”
我白他一眼:这问题还用来问我么?
你说我吧,谢知妮,多响亮的名号啊,响亮到至少在家里连我爸妈都知道那是我笔名儿!呃,扯扯了,就说点最近的。话说有一天,我闲着没事想改善生活,学学人家小资派的作风,上班时间找间咖啡馆坐下喝喝咖啡用笔记本上上网,顺便多瞧几眼那个咖啡厅里养眼的小弟以安抚我哀怨多时的神经,小日子多惬意啊!于是,好吧,说干就干,我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找了个朋友陪我去买电脑。
半途中,朋友的书友发来短信,问:你现在在干什么啊?
朋友回:陪一个朋友在买笔记本。
朋友的书友又问:什么朋友啊?
于是负气地想走,但手去被他拉着,怎么也动不了。众目睽睽之下,我叹了口气,终于又好笑又好气地匆匆点了点头。
“噢——”雷铭迸出一声欢呼,一下子揽着我的腰,直接将我抱起,飞快地旋转了两圈。
“雷铭……”我刚想提醒他然而已经来不及了。他抱着我旋转间,我的长腿直接悬在空中,随着旋转的速度迅速地扫向看热闹的人群,某些躲闪不及的人于是很不幸地被我的腿一扫……轰的一声,倒下了一大片!
让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和雷铭的破坏能力,套一句时兴的话来说,那就是: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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