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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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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可告诉你,溺爱猫类这种腐败堕落的行径始自数千年前的埃及。也许是气候炎热、大脑迟钝所致,或是盖了太多金字塔发了疯才会如此。这些埃及人居然把猫这种专抓鼠辈、微不足道的小动物当作神祗来崇拜,视之为法老一族的守护神、高高在上的圣兽。

因此,猫一出生就不可一世,以为自己是荒漠的主宰、图坦卡门国王的座上嘉宾,爪涂圣油,从此无所事事,再也不用以捕鼠为生——真令吾等狗族不耻。至今,他们的环境还相当优越。

到了法老衰亡之时——宠信小人,无怪乎落到这种下场——你可能认为这种因果循环可教全世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崇拜猫者,必败无疑;至多只能希望绷带裹身,在通风不良的墓穴取得一席之地。此外,猫是绝不可能永远忠实的。他们是见异思迁的动物,只要有一点机会,马上把原来的主人抛在脑后,另结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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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会说,那些晦暗、野蛮的日子已成过去,狗辈该也有出头的一天了。没错,然而由于现代知识的飞快增长,产生了新的神——电视就是一例,美式足球选手也是。亲爱的读者,哎,吾等狗族的地位仍差强人意,但“爱猫运动”不但末见消颓,反倒有如火如荼之势,它们那毛茸茸的触手可说是无远弗届。

当然不。我飞快地去拿我的爆竹。

7即使到了这个地步,还是得留意技巧。不分青红皂白拚命咬着爆竹,不停地嘎吱,只有让人恼火的分儿。有好几次大家在看电视的时候,我就静静地立于一旁,摆出最落寞的神情,掌握时机发出嘎吱一声。然后呢?总是惹得哄堂大笑。就在几秒钟之内雨过天晴,我又再度受宠。这嘎吱声运用得妙,即可化险为夷。

在此、想奉送人类一句:如果不幸诉讼缠身,切记——不要忘了在口袋里放个橡皮爆竹。

世纪大对决

正如法国哲学家萨待所言,世间有两大派别:一派爱猫,另一派看到猫就讨厌,我就是后者的重要成员。听我娓娓道来,你就知道我和猫水火不容的原因了。

就拿艺术来说,猫的画像比比皆是,歌颂他们的诗文更是汗牛充栋。

一走进文具店,一整排贺卡都是他们虚伪的面容,鬼魅似地对你微笑。据说,有一部歌舞剧就叫做《猫》,我真想见识一下。想到一群成年男女,屁股装着假尾巴,脸上贴着尼龙胡须,在舞台上跳来跳去,就觉得无比荒谬。我敢打赌,这出歌舞剧在埃及上演时,铁定一票难求。

※※※

此外,关于猫还有很多可笑的事,我不想继续穷追猛打了。我的目的只是想解释清楚吾等狗族和猫的关系。我向来对猫没有好感。如果你要说,这是“酸葡萄心态”也没关系,或许都该怪那只暴虐的黑普丝巴。一想起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可以在沙发跳上、跳下,并享受鲜嫩的鸡肉特餐,就使我热血沸腾,怀疑人类的判断力。

好在,我现在的“老板”相当明智。偶尔到森林溜溜时,才见得到猫辈那鬼鬼祟祟的身影,除此之外,我和它们可说是“并水不犯河水”。我可不希望它们出现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特别是家里的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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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要追溯到我幼儿时期那段晦暗且贫乏的日子。那时,主人总是为他的爱猫特别准备一袋鱼骨头——真是差别待遇。

这只猫叫做黑普丝巴,天性阴险,白天总在屋内睡懒觉。她的外貌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痴肥。那时,她比我们这些小狗要来得大,简直是个目光如炬的庞然怪兽。她那一身厚毛杂有黑棕二色、一颗又长又黄的牙齿从下唇的上方突出,脚掌中还藏有锋利的爪子。这就是我们那些小不点儿当时的印象。每天傍晚,到了用餐时刻,她就会大摇大摆地光临谷仓,看看主厨今晚为她准备什么。因此,在阴错阳差之下、偶尔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味佳肴——可不是陈年的面包和难吃的骨头。每回碰到这种情形,黑普丝巴总是狠狠地“扁”我们一顿,再享受大餐。这就是她最喜爱的消逝活动,才不是饿得受不了呢。你瞧,她简直壮得像沙发一样。

由于年少的创痛,直至今日,我对猫一直没有好感,因此看到人类对“家猫”那股宠爱劲儿,真是大惑不解。说来,猫不就是一团不擅社交、为自身优越感蒙蔽的毛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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