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第1 / 2页)
然而,有一天那个在女王惧乐部出入的朋友看了一眼我的球,居然不屑一顾地说:“实在不及冠军赛的标准。不但光秃秃的、又肮脏,而且走样了。”他这么批评我的“爱球”,你该可以想见我有多伤心,说实在的,你也可以把这句话套在几个在这里出现的客人身上。然而,我就不会出言不逊,随便侮辱人。
是的,我的心得就是:绝不要接近一个拿着死鸡当武器的人。就如那本薄薄的《兵法》说的“强而避之”——不要和强敌发生正面冲突。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作者就是孙子。
灌蓝高手
主人有个朋友,和我一样做得钻到桌下放松自己。这神人真是风毛麟角。他不时来访,总是把餐桌礼仪和社交辞令置于—旁。从他第一次悄悄溜到桌下与我作伴,我们就结为莫逆。
诸位读者可能觉得难以置信,然而,我有照片为证。他说,这么做有益消化。但是,我猜他心里真正想要的,可能是一个安静而沉稳的伙伴,以从桌面上的唇枪舌战开溜。不管怎么说,他实在与我很投缘。
恰巧,他也是英国网球界的重要人物——不知是女王惧乐部的首席球童,还是承办酒席的资深干部?反正,他总是得以置身决战现场,与网球名人和皇室同在一堂,也可使用贵宾室的厕所。这种种真是难得的殊荣。
我的妈呀,那只死母鸡的尖喙不偏不倚地戳进我的吻部,好痛!
就在此时,我才领悟这一课的要点。原来罗素以为把死鸡当铁槌,打我几下,就可以让我忘却吾等狗族天生的本能。真是个大笨蛋。因此,他又向前,把死鸡当双节棍甩,我则中出玩躲避球的本领,过了好久,这个呆瓜才想到把我绑起来。
他疯狂地在这个破烂堆中找铁链和绳索,脾气愈来愈火爆,我则能躲则躲。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哪儿有绳子了——或许是床下的保险柜,于是,破口大骂,砰一声把门关上,让我独自面对那只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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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情况当然得诉诸非常手段。也许,你还记得我说过,这个破烂屋子的地上是一片泥泞。所以,我就趁罗素出去时,在角落挖一个洞,把那只死鸡埋进去,然而有一只脚却硬生生地突出来——不知那母鸡已成僵尸,|奇-_-书^_^网|还是我挖得不够深?不管怎么样,我已想到解决之道。我一屁股坐在墓地上,鸡脚便藏好了。罗索拿着长绳进来时,刚好瞧见我这个模样。
有天中午吃完饭后,我们在桌下待了好一会儿,我才得知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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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述,我在心血来潮时,常常喜欢哎东西,当然有活的东西可以啃,更好。但是,得先把这东西抓住。不知为什么,主人看到我这么做时,总是皱着眉头。因没有更好的替代品,我只好以棍子、拉布拉多犬用的毛毯或是客人的鞋子等将就将就,大抵而言,这些东西部相当乏味。有一次,我—口咬住一个小朋友的熊宝宝。没有多久,小熊的肚子就跑出来了,小朋友一面嚎啕大哭,一面对我咬牙切齿。最后,我这个胜利者反而遭到关禁闭的下场。此外,小熊肚子里的东西都是人造纤维,害得我消化不良。如果你曾在二流意大利餐厅吃过橡皮一样的乌贼,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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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小熊事件之后,我得到生命中的第一颗球——一颗网球。我对球从此一见钟情。这个小东西圆圆滚滚、弹性奇佳,我把它衔在嘴里的同时,还能吠叫。初相见之后的几个礼拜,我和这颗球可说是形影不离。
眼尖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这么做有个破绽,罗索准备把我绑起来时,这个问题就显现出来了。我一跳起来躲到墙角,那只鸡脚就直挺挺地立在地上。
你真该瞧瞧他的表情,我再怎么形容都不够传神。也许,我这么说,你就明白了——他吓了—跳,连忙放下手中的绳索、跪在地上,扒着泥土,屁股朝着大门,迎向正准备来接我的主人。
我连一刻都不想多留。门一开,我立刻飞奔出去,跑过田野,回到甜蜜的家。这段课程唯—留下的印记便是我口鼻间的外伤。主人回来后,正如往常,马上无罪赦免我了。我也很高兴和罗素刚要发展的“关系”无疾而终。
偶尔会发现他在地平线上,他—看到我,马上朝着我的方向扔掷石块,然而却是百发白不中。
我是否从这—课学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