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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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不理会巷子里密密麻麻的监视器,他选择的路线毫不避讳,直走直行,连头也没低下来,比起觅食羚羊的狮子还要嚣张。
四楼之三,二十八年的老公寓。
「吃吃吃,行情而已啦,有点不容易呢。」鬼子近乎白痴地笑着。
没办法找一个擅长隐藏的人打架,Mr.NeverDie只好将那一小叠钞票中的一大堆钞票,用红包袋装着,拿去汀洲街同一间影印店,入口同一台影印机的盖板下面。
半个小时后,Mr.NeverDie接到了道谢的简讯。
「贵死了。」他删除了简讯。
接下来,就是他的工作了。
我不可能会死的!因为我早就死啦!哈哈哈哈!」
他抢下刀,夺下棍,被刀砍,被棍揍。
镜头飞转,乐此不疲。
第四天,没有人来。
倒是有一台ipod充电器用塑料袋装着,放在烤的焦黑的地上。
阳光刺眼。
Mr.NeverDie戴着耳机,手臂黏挂着ipod,让联合公园的狂暴喧嚣陪着他。
中永和,豫溪街。
那个偷了黑道大哥的钱的女人,花了一笔钱整了型,染白了头发,整个人看起来至少老了十几岁,就算是那个钱被卷走了的黑道大哥当街撞上了她,恐怕一时之间也认她不出。那女人打算偷渡到对岸逍遥快活,再花钱把自己整成另一个漂亮模样……不过她不会有那机会了。
不晓得是谁说过,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这话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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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鬼子来了电话。
情报很简单。
一个地址,一个时间,一个价钱。
「几天了?这情报值得了你开的价吗?我呸。」Mr.NeverDie很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