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第1 / 3页)
先不说皇帝在那李玉波处如何重拾自己荒废多年的莺词蝶曲,只说丁小哥又换了个靠近楼梯的座位,等着皇帝完事。
“这位小哥,在干吗呢?”
“啊,没干吗!没干吗!”他慌忙直起身,藏好自己用来刻和乐楼的柱子以作留念的小锥子。
“可是等你家公子?”问话的人青衣乌冠,眉宇间是种难以掩饰的自信,头则朝楼上的房间晃了晃。
哦,原来这就是被皇帝撵出来的那位。可皇帝得罪得起,丁小哥却得罪不起。于是他连忙赔笑道:“失礼!失礼!小人正是。”
“公子可善诗词?”
“略通。”
“那以奴家为题,请公子作诗一首。”
什么?还要自己的墨宝!皇帝的字虽然可能只算“墨”不算“宝”,但是名人啊,画个王八都是极具收藏价值的。何况他对皇后都没有写过什么赞美诗,怎好把处女作献给娼门?但是明明是自己非要进来的,这时也只得顺水行舟,脑子里搜寻点才子佳人的调调,用自己不常用的笔法,写了一首咏美人的七言绝句。
李花魁在一边静静看着,那皇帝落下最后一笔,她也不说什么,只是不知从哪儿拿出了另一幅诗稿:“不知公子觉得这首如何?”
“呵呵,在下也得等你家公子了,那就别干等着了,妈妈,再请几位姐姐来!”说着赵景和就坐在丁小哥边上,也开始投入楼下的歌舞中,间或跟丁小哥闲扯几句,举止悠闲从容。
丁小哥很感激赵景和竟比他那暂时的主子皇帝还厚道,给自己也找来了位美娇娥,心中大有好感。再聊几句,又觉得这个人谈吐不凡,既幽默风趣又针针见血,用丁小哥的话说就是——这种人骂你,你都听不懂他在骂什么。
于是恍惚间,丁小哥就有点儿从偶像崇拜中清醒过来,觉得天子也有很平凡的一面,倒是凡人也有很不凡的一面,至少他自己,还不是比高高在上的皇帝跑得要快!
皇帝呢,还不知道丁小哥这个见色忘义的家伙,正在拿跑得快跑不快来衡量自己和他之间的差距。他现在是被李花魁故意炫耀的赵景和气得七窍生烟,很想不顾体面地大吼一句:朕是天子!朕干吗要在诗词歌赋上跟别人火拼!但是最终他还尚有几分理智,知道那一嗓子下去,自己倒是很容易就青史留名了,或者该说遗臭万年。
“呵呵,公子莫生气了……听说当年若不是殿试时抱恙,赵大人就是本朝第一个连中三元的人了,真正能比得过他的又有几个?公子是虽败犹荣。”
“眉共春山争秀,可怜长皱。莫将清泪湿花枝,恐花也瘦。清润玉箫闲已久,知音稀有……不错,姑娘写的?”
青楼的闺情,青楼的傲气,至少比自己的立意就高了很多。
“哪能呢!奴家即使有千般的烦愁,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是大理寺少卿的赵大人刚刚写的。”
李花魁望着刚写出的那首诗,口中轻念:“不愿君王召,愿得赵郎叫;不愿千黄金,愿得赵郎心;不愿神仙见,愿识赵郎面。”末了还顺带瞟皇帝一眼,哪有什么闺怨的样子,分明是想说:“你行吗?”
皇帝的火噌的一下,又被撩拨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