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四章(第1 / 2页)
不,不是家,不过是个暂时的居所,从她来到这个城市开始,就跟着吴丽焘辗转,可能是城东,可能是城西,可能是叫不出名字的偏僻地。
她的家在哪儿,脑子浑浑一团,所有神经脉络都纠结在一起,什么都想不起来,什么都不愿想。
雨下的太大,几乎没有客人进来,小姐们聚在麻将室里搓牌,玩的风生水起,麻将互相撞击的声音盖过了她踉跄的脚步。
纪远航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喜怒:“没有。”
“成植物人了?”
“不是。”
“那你为什么这样!”阿息的声音徒然高涨,体内的酒精开始产生作用,一波一波冲击着血管和大脑,纪远航不耐烦,将烟头往地上一掷倏地朝卧室的方向走去:“阮小姐,你少咄咄逼人,充其量你不过是我的职员。”
“你到底是恨她又骗了你,还是根本放不下她,你用得着作践自己吗?既然还爱着何必弄得那么辛苦,在乎那么多!是不是结过婚能不能生根本就不重要!”
相比和方伟泽碰面,阿息更担心的是纪远航,半个月来电话未曾开过,二十四小时,她的手机开着,只要有短信提示音就马上跳起来,到他公寓不只候一天两天,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甚至做了最坏的想法,傅靖琪救不活了,他跟着殉情,现在想想真是傻,这年头,谁离了谁不能活,磕伤了摔痛了大不了涂点红药水躲在角落里暗自舔伤口,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只会出现在古代,罗密欧与朱丽叶西方才有,何况,男人都是计较利害的动物,商业与爱情,只会谨慎地寻求付出与回报间的平衡,有哪个男人会为了爱情放弃事业的,她没见过,为了事业前途放弃爱人的身边倒是一大堆,她莫名觉得委屈,说不上为什么,为了别人还是自己,哪还能分的那么清楚。
话是这么说没错,心里的忐忑还是有的,以至于塞给司机张红皮她也忘了找钱回来,要是在从前,得心疼上好几天,再好好咒骂几个小时。
公寓里仍旧是黑黑的,只有花圃里几盏灯零星亮着,幽幽的绿色,像是供人观赏游玩的花园,阿息笑自己蠢,他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她怎么就笃定他一定会回到这里呢?
她抬腿想走,又不死心,只轻轻推了推,门“吱呀”一声开了,呛人的烟味扑鼻而来,房间还充斥着慢慢的酒味,她慌乱地去按玄关处的开关,日光灯闪了两下,然后完全定格,照出颓然坐在地上衣裳落拓的纪远航。
房间丧失了本来的面目,墙上挂的桌上放的全砸到了地上,视线所及处一片苍痍,纪远航的周围积满了烟蒂与酒瓶,面前的玻璃桌倒在地上,泛着冷冷的光,整个房间都是青灰色的烟雾,弥散在半空,久久没有散去。
纪远航背对着她,双手攥成拳头,青筋暴露,阿息无法看到他的表情,气氛僵滞,仿佛时间也停住不走,许久许久,他才从齿缝中挤出话来,几乎是咬牙切齿:“滚,我不想再看到你!”
一点一点的疼痛在全身蔓延,心脏被一击即中,裂成碎片簌簌地落,阿息兀自笑了:“这我可不敢保证,毕竟S市只有这么大,如你所愿,我会滚,你继续过你的日子没人愿意管你,可是你为什么要和我说你的过去,为什么不干脆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为什么要利用我做你的挡箭牌,为什么要对我说亲我的时候不会想起她,为什么要把我带进你们的生活,你们的世界。纪远航,你听清楚了,有句话,我只会对你说一次,以后都不会再说了。”她说的很轻,在这寂静的夜里听来却是清楚分明,阿息微微闭上眼,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着的手背上,如同冰尖利器刺入心骨,她苍白地笑,嘴唇干燥地没有一丝血色:“我喜欢你,纪远航,我对自己坦白,希望你也是这样。”
她颓然地转过身,眼泪终于汹涌地掉了下来,身上的力气在那一刻被抽空,她像个没有思想的木偶,昏沉沉地出了公寓,每走一步就像踏在刀尖上,痛的不是脚,而是心,她真的以为自己再不能爱了,再不敢爱了,明知得不到,明知不可能,
灵魂脱离躯壳,微笑地看着她茫然地在街上游走,和碰撞的路人一遍遍说对不起,看寥寥的人行色匆匆,看大雨直泻而下,带着决然的姿态,迷幻的霓虹灯光几乎扭曲了她的脸。
阿息不知道自己这么能走,从市中心走回了家,明明力气都透支了,一双脚还在那里动着,还指引着她回家,一步,又一步,每一步都千斤重。雨水顺着身子流淌,她并不觉得冷,只是迷迷糊糊的,看什么都是晃来晃去,周围的建筑成了黑压压一片,直直地朝她压过来,似乎要将她碾碎。她闭上眼再睁开,竟然就到了家门口。
纪远航的头伏在半曲的膝盖上,指尖烟头明灭,听见声响淡然地抬了抬眼:“你怎么来了。”
他的眼睛布满了红血丝,皮肤暗黄,下巴长出了嫩青色的胡茬,他又恢复冷若冰霜的样子,阿息的喉咙像被什么哽住,声音颤颤的:“我来看看你。”
她是见过他对付别人的手段的,既准且狠,一招就能将人打得惨败,商场如战场,他只有对待敌人才会露出这份面目,令人生畏。
纪远航深吸一口烟,长长地吐出,烟雾在他眼前漫散开来,有一刹那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掸掸烟灰,眼神漠然:“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
阿息站在那里觉得身体虚浮地厉害,所看到的都是模糊一片,很不真实,她的心脏难受地抽搐起来:“傅小姐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