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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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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哪。这小家伙我是又疼又恨。估计是亲密度不够吧。契合度上不来。老是给我惹麻烦。还真舍不得揍他。伤脑筋啊……”

“物以稀为贵啦,八十八万我还觉得赚了呢,金刚鹦鹉本来就是有名的大力士,灵性到这个份上的更是绝无仅有,人家本来是不买的,我差不多半买半抢撒泼耍横才弄到手的,有了他我可是连保镖都省了,别看他个头不大,厉害着呢!”

看得出来,马先生的确是鹦鹉王子引以为傲的灵宠,提起他就神采飞扬眉飞色舞的滔滔不绝,那份狂热毫不逊于那些秀孩子出风头的家长。

不过说真的,鹦鹉王子口才不错,噼里啪啦一阵神吹,把这位马先生的来历讲了个神气活现神乎其神,怎么说呢,相当于一个活灵活现的鹦鹉知识普及吧,有实物参考可以现身说法的那种。

第一次知道,这家伙原产美洲热带地区,属于大型猛禽,体重可达一点四公斤,体长可以达到一米,在鹦鹉科里面算是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庞大的分支,可以活到六十五岁左右,和那些短命的飞禽相比,差不多就是个老不死的强悍代表。

之所以会称为大力士,主要是因为金刚鹦鹉那镰刀状的大喙,这家伙是以水果为食,尤其喜欢亚马逊森林里一种棕树出产的坚果,那玩意儿的外皮相当坚硬。一般人就是拿个锤子都砸不开,可金刚鹦鹉就能轻轻松松的用那锋利地大喙把果皮弄开吃个不亦乐乎。

整个大礼堂似地阶梯教室很神奇的安静下来,男生女生包括他们的猫猫狗狗,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看得傻了吧唧的,马先生的破锣嗓子成了唯一的声音,没用麦克风也能传遍教室的每个角落,嚣张得没边没谱。

小小同样的傻眼,估计她怎么也没想到会遇到灵宠挑战这样玄幻的事儿,一时间不知所措茫然相对,小手倒是不自觉的收紧,生怕我沉不住气跳出去迎战似的,勒得我是直翻白眼。

“马特拉奇,你给我回来!我花八十八万买你回来可不是让你争风吃醋的,混蛋,信不信我拔光你的鸟毛让你裸奔……”

鹦鹉王子的叫嚣很是气急败坏,不过明显没什么诚意,别人什么感觉我不知道,反正我听了是觉得漫天的乌鸦,还有满脸的黑线。

八十八万买个鹦鹉,靠,用的是冥币么?

换句话说,要是这家伙用他吓人的大嘴巴对付人类,恐怕比绝代双骄里面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李大嘴还要恐怖,到底人家是长翅膀的东西,咻的一声飞过来,吧唧一声啄下来,脑袋开花是肯定的,当场爆头也完全有可能。就算练过铁头功也未必管用。

“有一次吧,我去九寨沟玩儿,路上就遇到了两个劫道的家伙,不是提把刀拎个棒子就出来混的傻蛋,是在逃的恐怖分子。一把左轮一把,都是上了子弹开了保险地真家伙,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我家马特拉奇战斗机似的冲出去,一爪子抓出两个眼珠子,两三嘴下去就把真枪实弹变成了一堆废铁,可惜了那把,硬生生给他用嘴拧成了铁麻花……”

鹦鹉王子有没有吹牛我不知道,不过大家都给吸引住了,一个个听得两眼发光。不止是那些美眉。就是男生都有垂涎三尺的趋向,就算鹦鹉王子的叙述有点夸张吧,这金刚鹦鹉也有相当的魅力,似乎比带个大狼狗还要拉风,再加上他鹦鹉学舌地种族技能,很黄很暴力。用来泡妞简直就是必杀利器啊。

这样子看来呢。马先生价值八十八万还真是赚了便宜。很拉风地贴身保镖一个。还能说说话解解闷什么地。我记得曾经在一张旧报纸上看到过。杭州有个花鸟市场出了一只会叫爹地鹦鹉。开价就是十二万。当时还好好地惊讶了一把。觉得城里人简直就是吃饱了肚子撑坏了脑子。现在想想。还真是乡巴佬没见过大世面啊。

那个鹦鹉不过就是会叫爹而已。也能炒出十二万地高价。眼下这位马先生却是口齿伶俐会搭讪会耍流氓地极品。差不多可以怀疑是通灵地神鸟。满口脏话小小地算个缺点。那也是瑕不掩瑜。没准儿那些淑女绅士厌倦了装腔作势。还就喜欢痛快淋漓百无禁忌地满口黄腔呢。

当初工地上出了事,一条人命也不过二十万,这家伙就那么金贵?

小小从农贸市场把我买回来,只不过用了区区五块钱!

第十一章天价保镖

“八十八万?帅哥,你不是吹牛吧,就这么个小不点,也值这个价?”

不止是我,在场观众倒吸一口冷气的比比皆是,有个美眉忍不住嚷嚷了起来,惊奇固然是少不了的,不过我估计吧,这妹妹多半是在趁机结识这位帅哥,能花八十八万天价买个鹦鹉的公子哥们,能混个脸熟也好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升级成了金丝鸟床上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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