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 / 3页)
老关也发财啦!乱世发财容易,败家也容易。丁少梅很有些感触。他身上没有钱,坐不起车,从鲍鱼客店一路走过来,出了几身的汗,被春天里的大风一刮,头晕,有些个站立不稳。
“你家大少爷这是冒了风寒,不碍的,两剂药下去,身上见汗,立马轻松。”老关请来的大夫是个中医,指甲足有一寸长,跟老吉格斯一样的老,该有七十岁了。
店主人把枪拿了出来,放在桌上,枪上没有粘着胶带,不是桌下的那把。
“那就吃饭吧。”丁少梅把包裹也放在桌上,就在手枪旁边,但他没有入座,因为他后边的腰带上别着件碍事的东西。
店主人起身去拿面包,手枪留在桌上。
“我去给你帮忙。”丁少梅抢步跟上店主人,伸手向后,从腰带上拉出一条拆下来的椅子腿,橡木的,沉甸甸地挺合手。
他的动作完全依照英式教材,椅子腿准确地打在店主人的枕骨上,噗地一声。尽管他小心地拿捏着劲道,但还是手重了。毕竟是手生,缺乏练习的过。
如果病了,甚至死了,复仇的事干脆提也别提;可如果活着,总得杀上几个东洋人,才能把自己从这疯劲里救出来。这是他临睡前残存的意识,楼下闹轰轰地乱了一下午,他根本就没在意。随他们去吧,他人的性命而已。
等到他再从楼梯上下来,外边的天已经黑透了,店主人还是往常的样子,坐在桌边喝茶,仿佛从午后到现在,动也没动过。
“吃晚餐?有面包,还有热茶。”店主人的眼皮懒得要命,身体像颗钉子钉牢在那里。
丁少梅把包裹提在左手里,爹爹的骨殖与仅有的几件内衣打在一起,腾出右手伸向店主人。“我要走了。”他的脊背挺得很直,下巴微微抬起。
“住着吧,哪也别去,外边乱。”茶杯放在了桌上,手移到了桌下。
摸摸店主人的鼻子,又按按枕骨,只是昏厥,问题不大,他这才拎起包裹,大模大样地走出去,并没有忘记把大门带好。
桌上的手枪他没再看一眼,不用上手他就知道,里边必定没有子弹,他若真去抢这把枪就蠢了。洋人最喜欢弄这种小聪明,其实傻得很。
5.雨侬的父亲叫老关
老关这一辈子只佩服老吉格斯一个人,此时他心下不由得赞叹:老吉格斯真是神机妙算,说大少爷要来,还真的来了。他手上接过丁少梅的包裹,佝偻着腰在前边引路。
老关曾是丁家的老仆,宣统皇帝在满洲国登基那年离开他家。他的这个新住址在爱丁堡道的尽西头,英租界的边缘,是座三层的小楼,平顶瘤子砖,很体面。眼下为了躲避日本人,挤进租界的富人无数,房价、房租如飞,能住得起这样房子的,必是有钱人。
店主人每日坐住不动的地方,桌下用胶带粘了把手枪。丁少梅第一天进店就发现了这个机关,借着店主人烧饭的空档,他曾把客厅草草地搜过一遍。这一点技巧间谍教授并没传给他,他是从还珠楼主的剑侠小说上长的见识。
在牛津,三年多的间谍训练算是他正课之外的业余爱好,他觉得,英国人虽然没能教给他太多的东西,却让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启迪,灵魂深处的某些东西被触动了,激发了。
“不麻烦你了,我根本就没有钱,白吃白喝不像话。”店主人未必会杀他,却不会放他走,他跟老吉格斯是一伙。丁少梅不想起冲突,只求平平安安地离开这里,他还有要事,杀人的要事。
“白吃白喝不怕,你得留下。”
“要是非走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