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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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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近两年兴起的抗日团体,老吉格斯那里多数都有档案,也并不瞒着他的亲信,雨侬得知,俞长春接触的那些人,都是胆大得近乎疯狂的组织,搞过几次行动,自己的损失与日本人一样大,死的人甚至更多,却满不在乎。

但是,她在乎,这两个男人,她一个也不想他们没来由地死掉,为了抗日也不成,要想抗日,最要紧的是先珍惜自己的性命。拿自己的命换日本人的命,不值。这不是小心眼儿,也不是软弱,她在心底替自己辩护。这是个价值观的问题,抗日勇士的价值远在日本兵的价值之上。

再者说,她对丁少梅还有些女人应有的想法。为了看住这个男人,她绝不会做小女儿状,羞怯换不来好男人。

大半瓶烧酒在两个男人腹中点起一团热火,暖烘烘的,额上见了汗。俞长春从桌下又摸出一瓶,口上插着截儿玉米芯当瓶塞。

“大直沽那地界酒坊如林,可就这家的货够味,卖得也便宜。就算我手头短些,每个月他们照旧给我送来十斤二十斤的。”俞长春发觉他现在没有一丝一毫不适的感觉,往日在富人面前的拘谨、怨毒全然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眼前这人分明是个对等的朋友。也许,从今往后再与有钱人打交道,他能够像一条真正的汉子。他的目光转向雨侬,像是要求证自己的想法,反而忘却了刚开的话头。

“请上座。”俞长春发现,对方神气中分明有股子掩盖不住的自适、自得和什么也难不住的劲头,这是有钱、有闲、有知识的人才会有的神情。他一向不擅长跟有钱人打交道,今日不妨改改路数。他一向以为,当一个人的钱财多到不再需要任何人时,他必定是个浑蛋。

一只旧茶碗摆到丁少梅面前,满满一杯,酒沿着碗边的破口流到桌上,汨汨如溪流,浸湿了下边的稿纸。

“幸而识君,请浮一大白。”俞长春也给自己满上一杯,两手一拱。

眼前这杯酒,英国算法得合150毫升,用本地十六两秤说,也有足足五两,只要酒质不劣,干上两杯倒也没什么,去年他与个爱尔兰同学打赌,曾一顿喝掉350毫升的纯威士忌。丁少梅心中思量,口中道:“古人以《汉书》下酒,这杯酒若有个由头,喝着那才有趣。”

雨侬望着这两个男人,虽然他们外貌上有着极大的差异,性格也大不相同,但她灵光突现,感觉到这俩人身上有一种共通的东西——浑然不惧。怎么会蹦出这么个词儿?她百思不得其解。浑然不惧?不知道危险的人,不是蠢人就是浑人,而眼前的男人两种都不是。

“长春兄不宽裕?”丁少梅这话是问雨侬。

“君子固穷,自家吃用没什么宽裕不宽裕的话,饿不着便可抗日。”俞长春今晚半斤烧酒下肚,却清醒得出乎意料。“只是,这抗日是件花钱的事,让人头疼。”

丁少梅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钱的事最简单,他刚刚挖了个“洋金矿”,但却不忙开口,助人急难,也得要对方见情才是。他把杯中的酒一口干掉,太难喝。

“眼下这时节,什么由头最能打动男人?”俞长春的那杯酒早就抄在手中。

“日本人!”丁少梅在观察对方目光的变化。

两只杯子一碰,便各自干了。丁少梅咧了咧嘴,这酒味粗劣得吓人。

两个人都从雨侬口中听说过对方的一些情况,早便发生了兴趣,今日一见,颇合各自的心意。抗日不怕人多,多多亦善,两股心思转到了一处。

糟糕!怕什么来什么。雨侬最不想见到的事情发生了,丁少梅与老吉格斯合伙已经够她糟心的,他若再搭上个俞长春,就不仅仅是麻烦那么简单,这简直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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