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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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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与交易费用的重要性,不能夸大。试想,在一人世界中,我们不会有银行、不会有律师、也没有警察或公安、公务员、议员、文员、会计、经纪、商人……这些行业,都是因为社会有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

历久以来,经济分析都集中在资源(生产要素)的运用(resourceallocation)与收入的分配(incomedistribution)这两个大话题上,更为精彩的现象却视若无睹。这后者包括制度的形成、结构的组织、合约的选择、价格的安排,等等。这些现象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以我之见,都是由交易费用促成的。《经济解释》的下半部,我会长篇而大论这些问题,这里先作预告。本章分析的交易理论只是入门的基础。

前文所述的,每个需求者对一样物品的边际用值等于市价的均衡点,在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可以有很多变化。一个重要的困难,是我们不能假设这个天衣无缝的市场的交易费用是零──虽然差不多所有经济学者都是那样说。困难是这样的:市场的本身是一种制度,而制度是因为有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产生的。假设交易费用是零,又怎会有市场呢?

「象牙塔」者,不知世事之谓也。

我还是喜欢以简单的分析来处理复杂的世事。价格若高于或低于市价,市场需求者的边际用值会低于或高于价格。这些自私自利的人,为了要增加私利,就会沽出而使价格下降,或会购入而使价格上升。市价于是因为人的自私而升降,也因为人的自私而安定下来。

回头说价格管制,单论通常所见到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就足以示范传统的剪刀分析毫无理论可言。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莫名其妙的「短缺」出现,不均衡,世界大乱矣!问题是人与人之间对任何物品的竞争,必定要解决。说「不均衡」,是说没有解决的办法。「不均衡」的意思,是指没有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假说。什么「压力」云云,不可以压出一些假说来。

正确的分析,是如果价格被管制在市价之下,需求的一群见到自己的边际用值高于价格,竞争抢购不获,逼要付出金钱价格之外的其它代价来作补充而争取。这些其它的补充准则可能是排队轮购,可能是论资排辈、武力解决、政治手法、人际关系等等。只要知道哪一种补充金钱价格的准则会被采用,或哪几种准则的合并会被采用,我们就知道补充准则的代价,加上金钱之价,会等于边际用值。我们于是会有另一种均衡,不会有「短缺」,而竞争就会被解决了。「短缺」是因为经济学者的思想有所短缺而产生的。

价格管制的分析困难,不是因为不均衡,而是我们不知道哪一种金钱之外的准则会被采用。一旦知道,「均衡」易如反掌。我在七四年提出的价格管制理论,是让我们能有系统地推出哪一种其它准则会被采用。这是后话。

(《经济解释》之二十七)

第三节:交易的局限条件

分析需求问题时,我们已屡次谈及局限条件。但需求的局限条件与交易的局限条件是不同的。提到交易,我们不妨先向鲁宾逊的一人世界那方面想。鲁宾逊有需求,有局限,但不可能有交易。交易的局限条件只能在社会存在。

从权利界定的角度看,一人世界不会有产权(propertyrights),所以产权制度是为社会而设的一种局限。从费用或成本那方面看,一人世界不会有交易费用(transactioncosts),所以这种费用也是因为有社会而存在的。社会的定义,是多过一个人。

产权与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及这些局限条件对体制的形成与人的行为的影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是三十多年来经济学最热门的话题了。时来风送滕王阁,我适逢其会,在这门学说开始时就参与其事,所以知之甚详,而屈指一算,在这方面我不停地想,已有三十九年了。不幸的是,二十多年来,我在这门学说中选走的路,与当年共作研究的师友有了分歧。他们有些转向博弈理论发展,有些在近于博弈的「卸责」角度入手。我自己最顽固,自始至终都集中在交易费用的局限上。从解释行为或现象那方面看,我认为自己选走的路最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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