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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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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的租金以每月算,同型号的不同顾客付同样的租金。纸卡之价以每张算,不同顾客之价一样,但有些顾客多用多买,有些少用少买。纸卡是差不多所有纸商都可以供应的,但万国规定必须买他们的供应。依照估计,万国当时的纸卡价高出其它纸商的大约百分之十(这数字我记不清楚,因为有不同的估计,但万国供应的价较高是肯定的)。

这是最有名的tie-insales的例子,有垄断权的计算机是tyingproduct,没有垄断权的纸卡是tiedproduct,一绑一被绑也。美国政府以反托拉斯法例控告万国,说这庞大的机构把计算机的垄断权伸展到纸卡那边厢去。万国辩护其中一个理由,是他们供应的纸卡比较准确而优胜,但论据不成立,败诉。

对这个奇怪的捆绑现象,戴维德提出两个问题。第一,有垄断权的物品,可不可以把这权伸展到其它物品上去?第二,如果不可以,为什么万国商业机器要把计算机与纸卡捆绑销售?

关于第一个问题──有垄断权的甲物品可不可以经过捆绑把垄断伸展到没有垄断性的乙物品那边去──答案是不可以。但这答案有两个看法。其一是没有垄断性的物品,供应者数之不尽,怎样被绑也只能绑市场的一小部分。那是说,不管万国怎样绑,纸卡的市场竞争不减。是的,要是捆绑销售可以伸展垄断到其它物品去,被绑的何止纸卡而已!天下垄断物品无数,竞争物品也无数,要是垄断可以用捆绑伸展,市场不会有那么多竞争物品。在完全没有反垄断法例的香港,任何捆绑可以自由使用,捆绑销售的现象并不比美国多。

其二是这样的。要是我们问:有垄断权的甲物品,若捆绑乙物品出售,甲物品的垄断租值会不会提升?我的答案是不会的。但芝加哥学派的一个看法是会提升的。这也是个有趣的争议,我要到第四节分析「全线逼销」时才讨论。

这样做没有贬意;正相反,我的关于捆绑的「思想状态」绝对是芝加哥的传统。希望读者可以在这章中体会到芝加哥学派是怎样的一回事。

第一节:捆绑要论奇哉怪也

严格来说,所有在市场可以买到的物品都是有捆绑的。买维他命丸,多种维他命绑在一起──就是买一种维他命也有胶囊、瓶子等绑在一起。买鸡蛋,蛋白与蛋黄是「绑」在一起的。买汽车,轮胎与数之不尽的零件是捆绑的。这些我们司空见惯,毫不奇怪,不是捆绑销售要分析的话题。

一般而言,凡是捆绑之物,都可以在市场找到分拆开来散买的。汽车你可以逐样零件买,自己装配起来,其总成本会高得多,但你有散买的选择。汽车你可以买一整辆,轮胎等要更换时散买。要用鞋带的鞋你新买时鞋带与鞋捆绑在一起,之后鞋带断了你可以散买新的。买照相机,有时标准镜头是与机身一起出售,但通常是单买机身可以减去标准镜的全价。有些照相机,镜头与机身相连在一起,分拆差不多要毁机。这样,你要单买机身其价比连镜头还要贵。这些都不是捆绑销售的话题。

捆绑销售的话题,是不同的物品或不同的部分,明显地可以散买,而事实上起码有某部分在市场是有散买的,但卖家坚持捆绑在一起,否则不卖。不一定捆绑一起算价。甲、乙两物品,顾客若要买甲一定要跟同一的出售者买乙,否则甲不卖。甲与乙之价可以分开来算,二者之量的比例不一定是固定的。你要跟我买甲,一定要跟我买乙,而乙在市场是可以随意散买的。这是奇哉怪也。

奇怪的捆绑销售有几类变化,解释不同,尽皆精彩。让我先谈屡见经传的那类吧。

第二节:万国商业机器的纸卡

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皮鞋穿带的小孔(通常有好几个)要镶上一个小铜圈,方便穿带与保护小孔。有人发明了一部机器,拿得专利权。这部机器开孔与压镶小铜圈一起做,节省工资成本。机器的垄断者不卖机器,只租给制鞋厂。但鞋厂若要租用机器必定要向租出机器的人买小铜圈,其它在竞争市场可以买到的同样的小铜圈一概不许用。问题是:租出机器的人,是否把机器的垄断权伸展到有竞争的小铜圈那方面去?

也是很久之前,办公室常用的油印机(今不复存在)要用一种蜡纸(stencilpaper)。字打穿或写穿蜡纸,印刷时油墨从字痕穿过印在普通纸上。持有改良了的油印机的专利权的人也只让租用,也规定租用者要买他供应的蜡纸,虽然蜡纸在竞争市场多的是。又是同样的问题:油印机的垄断权是否伸展到蜡纸那里去?

最重要的例子,是一件打了二十年的反托拉斯(反垄断)大案(其中有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阻延)。主角是万国商业机器(IBM)。重点物品是这家公司发明而又持有专利权的计算机。起于三十年代,当时的计算机巨大如房子。这计算机要用一种纸卡,大约三吋乘六吋。数据打穿在纸卡不同的位置,其长方小孔是让电流通过的。万国也不卖计算机,只租出去,同时规定租客一定要买万国供应的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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