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第1 / 1页)
我还记得当日与该商店老板的几句对话。我问:「老板,生意很好吧?」「有什么好的?一只名牌打火机的批发商发神经。他们的打火机款式一样,一金一银,历来我们要金造的取金,要银造的取银,大家相安无事。但最近他们规定取一金必定要取一银,一绑一逼销,否则不卖。」「是金造的好卖还是银造的好卖呢?」「当然是金造的,供不应求。」「是因为最近金价急升吧。」「应该是的,日本仔只要金的,不要银的。」
我再问:「你可以从批发那里只取银的吧?」「那当然,但银的我们要亏蚀,不强逼我们不要。」「你卖金的给日本仔赚很多钱吧?」老板笑了,笑得很开心。我继续问:「银的你大减价总可以卖出去吧?」「我们要亏蚀!」最后我说:「你不会那样蠢,告诉那批发商金打火机赚多少钱。」他哈哈大笑。
上述的简短对话是全线逼销的完整解释。翻为理论是这样的。一个批发商通常销售好几样物品。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某物品可能货源短缺,或市场的需求急升。这批发商拥有的一手讯息,是货源的情况及零售商取货的速度。要是货源出了问题或零售商取货突然加速,批发商知道该物品之价是应该立刻提升的。但一时间其价应该提升多少,他不容易知道。市场的价格变动讯息,零售商天天面对消费者,有一手的讯息。但假若批发商问零售商该物品的市价上升了多少,他不会得到可靠的答案。零售商永远都向批发商压价,千篇一律地说没有钱赚。
柏思坦的全线逼销分析不容易明白,有点强读者所难。写得不清楚,而我又是四十年前读过的,今天在这里分析全线逼销,我对柏氏的理解不一定对。但他的鸿文很有启发性,当年我读后想了好些日子,今天的记忆应该不会大错。我欣赏,但不同意他的分析。关于全线逼销,我自己要到一九七五年才找到满意的解释。
我曾经在全线逼销的捆绑现象上作过市场调查(主要是在香港),发觉这类捆绑与tie-insales有三个重要的不同之处。第一,全线逼销永远是把不同物品以固定的比例捆绑销售。捆绑的甲与乙或更多的物品有固定的比例,这与计算机捆绑纸卡截然不同:后者,计算机用户可选购不同量的纸卡。第二,被捆绑的物品,使用时不一定有关连:用甲时可以不用乙,这与计算机与纸卡、油印机与蜡纸、鞋孔机与小铜圈等例子是不同的。在美国,铁钉曾经与铁线捆绑;咖啡曾经与盐捆绑。第三,逼销不一定是卖给最终的使用者(endusers)。通常是一个批发商(捆绑)逼销给零售商,而零售商把捆绑买来的物品分拆,散卖给消费者。
柏思坦提出的全线(捆绑)逼销现象,是从反托拉斯案件中取得的。显然与我从市场调查所得的类同,但上述的三个特征柏氏说得含糊。
大致上,柏思坦对全线逼销的一般解释,是榨取消费者盈余。他的文章的大部分篇幅是把这假说推广到几个不同的层面上去:垄断者捆绑卖给消费者,卖给中途作业,卖给特权代理,卖给零售商等。同一假说,加上变化反复推理,是芝加哥「思想状态」的传统。问题是,以榨取消费者盈余来解释全线逼销是对还是错?
柏思坦认为,如果甲是垄断物品,以没有垄断性的乙物品捆绑逼销,甲物品的垄断租值往往比单售甲物品为高。这要把甲物品之价减低,理想是减至甲之边际成本,然后把甲的垄断租值加在乙物品之价上。好比要收会员费的会所,非会员不能光顾,会所内的食品价格较低,垄断租值是会员费榨取到的消费者盈余。又好比迪士尼乐园,以入场费榨取消费者盈余,入场后每项游乐的收费较低。
到餐馆吃晚膳,所有顾客可选择的菜式与价格都是一样,但以餐馆赚得的租值来说,每个顾客都不同。
价格分歧只能从同样的质与量所直接表达的价格来衡量。当然,同样的物品,出售的人可以用不同的量直接算价,正如西瓜可以磅算或以只算。转换算价的量度,出售者的收益往往不同,而交易费用通常是选择算价量度的决定因素。
说计算机与纸卡的捆绑销售不是价格分歧,可不是说这现象不需要解释。事实上,捆绑销售是一种价格安排,与一般书本上所说的很不一样,复杂得多。作学生时我听到计算机与纸卡捆绑销售的故事,受到很大的冲击。我欠戴维德很多是从那时开始的。后来我认为价格安排只是合约安排的一部分。得到这启发,选佃农理论作为博士论文题目时,一开始我就把佃农的安排作为合约看,而佃农分成没有价格,当时我的看法是另一种价格安排,是选择的结果。合约选择的分析是那时开始的。又因为佃农是农业中的一种制度,所以制度也是选择安排的结果。后来在一九八一年我推断中国的制度将会改变,其理论只是略比合约的选择复杂一点而已。制度的选择是卷三的话题。这里说到戴维德,思往事,我禁不住要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回头说计算机与纸卡的捆绑销售,我认为正确的解释是一种保养合约的选择。当时是计算机初期,顾客对其正常运作没有信心,万国商业机器要提供维修保养才可以有效地推销。像好些新出的机械用品一样,万国不准计算机租客聘请外人维修。外间的市场当时没有专业维修计算机的人材,而计算机中有些秘密不想外人知道。只租不卖,这些就是原因。
计算机的维修当时是由万国的员工主理的。但维修的保证合约要怎样写是一件头痛的事。以维修工人花去的时间算,客户不容易相信时间没有夸大,或是不需要维修也来修理一下赚点钱。以出售一张维修保证书的办法呢?用量频密的客户当然乐意,但少用的就等于津贴多用而需要多维修的客户。万国的明智的选择,是「免费」担保维修,但把纸卡捆绑计算机的租用。纸卡的售价比成本高出的少许,是维修保养的费用。多用计算机的多买纸卡,等于多付维修费用。
我认为以榨取消费者盈余来解释全线逼销是错了的。有四个理由。其一是全线逼销的不同物品的捆绑量是固定的。固定了量的比例来捆绑,不同物品分别订价(通常是分别订价)没有意思。一双鞋子售价五百,出售者可以说左鞋四百右鞋一百,但一定要整双买;出售者也可以说左鞋五百,买一送一,右鞋免费。这些与五百元买一双在实质上是完全没有分别的。
其二也是因为固定了不同物品的捆绑量而起。以入场费或会员费榨取消费者盈余,入场后或成为会员后的购买量是不固定的。要是固定了不同物品的量而捆绑,只能作为一样物品看。
其三,以固定的量的比例来榨取消费者盈余是可以的,但这是全部或零的安排。单以甲垄断物品作全部或零的安排来榨取消费者盈余,有同样的效果,用不把乙物品捆绑全线逼销。
其四是顾客要购买的主要是甲物品。把乙物品强行捆绑逼销,顾客若认为乙的附加价不值,逼销就弄巧反拙。会员费或入场费是「中」性的收费,只是付钱买「许可」,没有强逼顾客购买他不乐意买的物品。
一九六二年我开始推敲全线逼销的现象。一九七五年「破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该年我从美回港度长假,到朋友的手表商店聊天,老板朋友提出一个他面对的全线逼销的现象,我如获至宝,只问了几句,不到五分钟,就得到完整的解释。这可见真实世界的启发无与伦比,经济学者是不应该把自己关在室内而揣测外间的世界是怎样的。
我们提及过的镶鞋孔小铜圈的机器,捆绑小铜圈销售的例子,与油印机捆绑蜡纸销售的例子。这些都与万国计算机捆绑纸卡的例子类同。这个因为维修保养而捆绑销售的假说,是有支持的。凡有类同的捆绑,皆「免费」维修。凡是让顾客自由选择市场的维修服务的,没有类同的捆绑。凡是类同捆绑中的有垄断性的机器,只租不卖。凡是让顾客选购维修保证书的,没有类同的捆绑。
当年万国商业机器打那场反托拉斯官司时,有没有提到维修保养作为辩謢呢?有的,但奇怪地说得很含糊。他们没有提出上述的支持证据,而含糊的解释显得左闪右避。只租不卖有反托拉斯的问题;不准顾客用外间的维修有反托拉斯的问题;价格分歧是反托拉斯法例的大忌,不同的计算机租客要付不同的保养费用,是不容易有胆在反托拉斯的法庭上说出来的。(《经济解释》之六十)
第四节:全线逼销
全线逼销(full-lineforcing)是另一类捆绑销售,其解释与tie-insales的截然不同。好些学者认为通常散卖但被捆绑,是同类,应该有一般性的假说解释。能把理论假说一般化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梦寐以求的事,但不同类的现象往往要用不同的假说,强行把不同类的归纳为同类,差之毫厘,追寻一般性的假说可能白费心思。不同的现象是否同类,可否用同一假说解释,是不容易的科学研究历程了。
全线逼销也是芝加哥的传统,也牵涉到戴维德。主要的文献是柏思坦(M.L.Burstein)一九六○年发表的文章。此君在芝大获博士,文内感谢戴维德。他的全线逼销分析究竟有多少出自戴维德,在行内曾经是一个话题。据我所知,戴老只有小贡献,主要的论点是柏思坦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