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第1 / 2页)
一般经济学书本上所说的「公司理论」──theoryofthefirm──是生产理论,其要点是生产成本与竞争市场或垄断市场的话题,其「公司」是可以只由一个人独自生产而应市的。同样一个firm字,经济学者的理解相当混乱。书本上所说的关于生产与市场的公司理论,其实是生产或供应理论,弱点甚多,我在卷二──《供应的行为》──作了大幅度的修改。
卷三是分析制度安排的,「公司」在这里的看法是一组织(organization),其成员一定多过一个人。这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奈特的芝加哥大学传统与高斯的伦敦经济学院传统了。这传统关注的组织问题很重要,曾经静寂过一段时日,但自五十年代的反托拉斯研究与六十年代的合约研究兴起后,从组织的角度看公司卷土重来,大兴土木,今天参与者甚众。是的,公司组织是今天新制度经济学的热门话题,文章目不暇给,不能尽述。这里我只环绕自己于一九八三年发表的《公司的合约性质》(TheContractualNatureoftheFirm)说一下。
英语firm字的来源不容易考究。今天是「确定」的意思;老一点可解作「签名」。高斯则认为firm可能源自法文fermier,后者解中间人或farmer(农民)。英语的farmout解「判出去」。据说英国早期政府抽税是判出去给中间人代理的,叫作taxfarming。这与雇用农民或租土地给农户有相近之处。可见firm这个字不是指一个生产者(producer),而是指一种处理或安排的方法,或一种组织。
谁是第一位经济学者以组织的角度看公司有待考查(高斯说可能是列宁),但我第一次读到有关的是奈特于一九二一年发表的博士论文。奈特之见,是公司的形成与风险(risks)有关。生产的收入不能预先肯定,一个企业家(entrepreneur)于是成立公司,把固定的工资给雇员,自己承担风险,获取产品出售的总收入与总支出之间的剩余收入(residualearning)。这样,企业家是剩余的权利拥有者(residualclaimant)。没有风险(风险包括讯息费用)就没有不能预知的剩余,而如果剩余预先知道,可看作企业家的固定工资,剩余不谈算了。
原则上,如果所有交易费用是零的话,市场可以选择间接的量度而达到直接量度产品的效果,例如可数工人的动作算价来代替件数算价。但动作算价的交易费用比件数算价还要高。间接量度的选择是因为要减低直接量度的交易费用。撇开政府的干预不谈,件工量度因为变化多而使厘订件价有困难,上一章说过了。好些工作,例如女秘书,原则上是可以件工算工资的。但女秘书的工作千变万化,怎样数,算何价,交易费用十分高昂。
以时间算工资的量度与订价(工资),其费用是相宜的。但除非买美女陪伴,时间之量只是一个委托(proxy)量,不是产品,其含意的产品之质与量可高可低,可多可少。要有形之手监管,也要有形之手指导其使用。奖金、佣金之类的补充,可以减少监管及指导费用,但有形之手驱之不去。这里要注意的是时间之价与量跟物品之价与量是两回事。因此,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分离就比件工的情况更为明确了。
合约理论重于生产要素的合约安排。传统上的收入分配与资源使用,在没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由无形之手处理,一石二鸟,一个价决定了二者。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是同一回事,分不开来。以瓦拉斯(L.Walras)为首的一般均衡理论分析就犯了严重的错误,以致内容空洞。瓦大师假设交易费用是零,但有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之分,也有不同产品的数目。上文的分析可见,没有交易费用不仅不可以分开两种市场,就是不同产品的数目也无从决定。
新制度经济学在收入分配与资源使用之上加上制度安排。市场合约是私产制度局限下的合约安排。这些合约安排的引进不仅多加了一大类现象需要解释,而更重要的是,不研究合约我们不能真的明白收入分配与资源使用的关系。
我认为这一节提出的合约一般理论是成功地把收入分配、资源使用、合约安排这三者综合在一起,互相连贯,息息相关。是我自己从佃农理论开始一路推出来的,其中件工合约的研究帮助很大。[奇][书][网]
(这是我认为重要而自己满意的一节,写于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刚好是佛利民——MiltonFriedman——的九十大寿。)
(《经济解释》之九十一)
第二节:公司的成因
上节的合约理论大致上已解释了公司的成因,但那是个人的发明,不是传统之见。这里要与传统的或他家的综合一下,看看哪些要保留,哪些要出局。
英语firm这个字国内译作「企业」;我认为译作「公司」才对。企业可以只由一个人操作,但奈特(F.H.Knight)与高斯(R.H.Coase)等前辈的传统所说的firm,是指一个生产的组织,永远是指多过一个人的生产机构。中语的「公」字浅白,而「司」字的动词解「执行」,其名词解「组织」。Firm译作「公司」是适合不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