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1 / 1页)
朗日相照闪银光
但得甘露涤污尘
改造大道亦康庄
——谈到诗,在高中和大学时期写过一些,说不上多么喜爱(我更喜欢小说,读过不少中外名著),只是听人说诗是文学中的雅中之雅,于是就附庸风雅地写起了诗。自身陷囹圄,缪斯便被阻于高墙之外了,诗兴全无,不想到了广阔天地间,诗神又不招而至,见到清水塘即赋《清水塘初观》。其实我是毫无诗才的。懂诗不懂诗的人都不难看出,上面这诗整个是首狗屁诗,甚至比狗屁还臭。当然如此低劣并不能完全归咎于诗才的不足,而是一种出于需要的矫情。
当然漫长沉重的劳改过程也会对人的精神造成一种内在损伤,那就是变得麻木冷漠变态以至智力上的严重退化,我所认识的许多难友在后来回顾自己数十年劳改生涯时头脑中竟然是一片空白。
对于我,也许须归功于草庙子看守所那种强追强忆的审讯强化锻炼了记忆力,这使我对后来总共二十二年之久的劳改过程至今尚能保留较为清晰的记忆。只要闭上眼睛,那些在各劳改农场经历的事情便浮于面前,一幅幅一帧帧,就像轮次抖开的画布,有形有色有声。当然这不表明是什么好事情,更不值得炫耀。对美好往事的回味会使人感到满足与充实,有一种人生的成就感。而被苦难往事的纠缠却只能使人伤感,以致对自己的整个生命加以否定。生命便被蒙上一层灰蒙蒙的色调。也有人说苦难是一种财富,乍一听这话会觉得很富于哲理又十分的达观,但只要稍加斟酌便会对这种论调不以为然。我想,说这类话的人要么并没经历过真正的苦难(抑或曾给别人制造过苦难),要么经历过苦难而苦难却已将他的精神变得麻痹,不健全。当然任何事物都会有意义上的另外派生(如毛氏辩证法中著名的“坏事变好事好事变坏事”的论断),即便如此,事物的本来面目却不会变。就像恶魔就是恶魔,天使就是天使,白昼就是白昼,黑夜就是黑夜。我甚至如此愤愤不平,假若再有人巧舌如簧说什么苦难等于财富,那就把他请进监狱或劳改场所里,让他将那些“财富”一点一点的受用,且一直受用几十年。也有人说不要对所曾遭受的不公耿耿于怀,母亲打了自己的孩子可毕竟是孩子的母亲。这话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也情意绵绵,可仔细一斟酌就觉得味道不对了,甜腻得让人作呕。凡事总有个起码的公道,都知道人间最无私的爱是母爱,假若母亲能下得了狠手将孩子置于死地而后快,那她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母亲,这样的道理再平常不过。让人不可理解的是这种“母亲打孩子”之说最早竟出自某些被打“孩子”的口中,这就不能不让人感叹人怎能如此的自轻自贱。另外还有一种论调是应该将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忘却,丢到脑后向前看,时代都要跨世纪了,还有什么必要翻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呢?这种说法倒确有一种洒脱之气,而我要说从苦难中走过来的人也未见得不想在有限的余生中“潇洒走一回”,问题在于历史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不是想忘却就能忘却想回避就能回避的。就说我自己,每当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如群马般从遥远处奔腾而来,我是极不情愿的,极力加以挥斥,可每每无济于事。往事像一只按进水里的葫芦,不待松手又从水面浮起,让人无奈而哀伤。对我而言,往事确是一只不肯沉底的葫芦。
到一个新环境必须要面对许许多多的问题,这正如一位外国作家的著名论断:生活总是有问题的。这些问题都需及早弄清楚并加以适应。如劳动问题、改造思想问题、生活问题以及人际关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非常重要,也非常棘手,处理不好就要栽跟头甚至惹下祸事。
对我而言在诸多问题中将自己缠磨最久最苦的却是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可笑的问题,即如何能将自己今后的经历记录下来,以存佐证。因我固执地认为,今后我还会面临种种的审讯,往坏处说可能终生都须在审讯中度过。尽管审讯的方式会有所不同,但本质却不会变。那就是草庙子看守所审讯员那句“竹筒倒豆子”的口头禅。要倒出豆子则必须竹筒里有豆子,这样光凭脑瓜记忆是远远不够的,须有个文字记录,有了文字记录再审讯就用不着绞尽脑汁地回忆了。我这种“人无近虑必有远忧”的想法很坚定,不可逆转。我初来乍到尚不知这里的规矩,不晓得我们犯人有没有书写的自由。我便留心观察,看其他犯人有没有此类举动,很快我发现一个与我隔几个铺位的犯人经常在纸上写东西,写的什么不清楚,可写的时候精神很集中,别人喊他都听不见。经询问我得知他的名字叫李戍孟,是从北京某图书馆出来的右派犯人。我问别人管教知不知道他在写东西,答知道。这回答使我喜出望外,由此也得出结论:劳改单位对犯人的限制比正式监狱要松得多。前面我说过来到清水塘有一种到家了的感觉,晓得了有书写的自由更感到这里是地阔天宽了。于是怀着极佳的心情做记笔记的准备。
我有一枝钢笔,纸和墨水也不难解决,万事俱备只待下笔了。头一次握笔在手时心情是复杂难言的,我不由看了看表,时间是七月二十日晚八点十三分。这是我到清水塘农场的第四天,四天虽短暂却经历了不少事情,特别是刚到一新环境对所有的事都觉新鲜,似都有记下来的必要。如分到二大队后于队长对我们新到犯人的训话;如在割麦时远远看见在草庙子看守所的难友将军;再如学习会上我不发言受到训斥等等。我按事情的发生顺序一路记下来。类似于日记的写法,记下事情的大体脉络,不写细节,也不加主观评判(我将这种记录叫着“大事记”)。书写的过程是令人欢愉的。开始时尚有一点生疏,在被捕的大半年中除在审讯记录和判决书上签过几回自己的名字,此外再没有动过笔。重新提笔的感觉大概类似一个戒烟的人解忌后吸的头一口烟,感觉是妙不可言的。兴奋充斥着全身的每一颗细胞。然而兴奋是短促的,我很快发现这样记录不行,会留下隐患。因为有些事情即使不加评判,一旦让人读到同样会授人以柄。比如记了管教的训话会认为你心怀抵触记黑账,记下看见了将军会怀疑我俩有着某种关系,这不是胆小怕事,也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而是沉痛的教训使人不得不面对现实。现实是无情的,也是荒诞不经的,反右运动中的许多事尚历历在目,许多不沾边的东西到后来不仅沾了边,还导致出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接受教训,不可麻痹大意,否则就真的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我将“大事记”撕碎装在口袋里,在白天割麦时偷偷撒进麦垄里,心弦紧绷就像真的在销毁罪证似的,想想人真的很可悲,可悲在于自己竟然不相信自己。别人说你有罪,久而久之自己也认同了。“大事记”就这么夭折了。不久地里的麦子收净了,眼望空旷旷的原野使人感到心里也空落落的,我清楚长此下去自己的头脑终也会像这空茫大地空茫一片的。我的思绪又回到“大事记”上,人要是有心做某件事情办法终归会找到的。我想出一种既安全可靠又切实可行的文体,说欲盖弥彰也好,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也好,反正都差不多。就是说让落下的白纸黑字像一颗颗鹅卵石那般光光滑滑,什么人看了都无把柄可抓。自然做到这一点也非易事,须像搞文艺创作那样对现实生活进行“加工”,使其扑朔迷离真假难辨。就以前几天佟管教在麦地将一名犯人打倒的事为例,事情的真实过程是这样的:我们二大队作为一个劳动整体在一块地里收麦,将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割麦一部分捆麦并往地头上搬送。相比之下,搬送要轻松些,一个姓邹的犯人投机取巧,不干分配的割麦活,却去搞搬运。通常情况下,一二百号穿同样囚服的犯人混杂在一起管教是很难明察秋毫的,那姓邹的犯人也正是瞅准了这点才施了鱼目混珠术。也算他倒霉,同组一名犯人将他的行为报告了在场的佟管教,佟管教就拦住颠颠扛着麦捆奔走的邹,从远处听不见邹是怎样与佟管教对应的,只见佟管教一拳将邹连人带肩上的麦捆打倒在地,随后又连踢了几脚。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向佟管教鞠躬认错一边奔到割麦的行列中,挥镰务起了“正业”。事情就这么个过程。自来农场,见管教这般在众目睽睽下揍犯人还是头一回,说起来管教打犯人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头一回见毕竟觉得不寻常,我决定将此事记下来。
经过一番“艺术加工”落在纸上的就是这样一段文字: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灿烂,二大队集体割麦,大伙干劲高涨。惟一邹姓犯人违反了纪律,佟管教苦口婆心对他进行了帮助教育。
我对这样的记叙感到满意,相信以后就是佟管教看了对我也无可指摘。夫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现在是言顺了事也就成了。由此而后,我就开始记我的“清水塘大事记”了。只是由于条件所限,变故频仍,所记断断续续,残残缺缺,而得以保留至今的已所剩无几。这些不伦不类没头没尾的残言碎语在别人看来犹如梦呓偈语,不明就里,而惟有我——它的作者才能透过这些“假语村言”窥见隐于内里的那昔日的苦难时光。
7月29日:今天锄玉米,见到了向往已久的清水塘,心情喜欢,赋诗一首,题为《清水塘初观》:
美丽妩媚清水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