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1 / 2页)
“啊哈!”温姆西说,“但这恰恰是我专业知识范围之内的事情。这种铅笔达林斯根本不作为商品出售——它们都被免费赠送出去了。任何一个顾客只要买了价值超过一英镑的商品,就可以得到一支铅笔作为奖励。你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到它上面的广告语:贵的,不是达林斯。(这里顺便提一下,广告是皮姆公司的杰作。)他们的用意是让你每次列购物清单的时候都会想起达林斯是购买家居用品最明智最实惠的选择。而事实上它也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公司,”尊贵的勋爵补充道,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他们在原有的销售体制上蒙上了一层完美的艺术色彩。你可以坐在一张达林斯椅子上,这些椅子是用只值几个先令甚至是几个便士的零部件,再用几个便士买上百十枚钉子钉在一起就成了。如果乔治叔叔弄坏了一条腿,你就去买一条新的钉上去即可。如果你买的衣服太多了,你的达林斯五斗橱衣柜已经装不下了,你可以把衣柜顶盖揭掉,花两个半先令去买一层新抽屉加在上面,代替原来的柜顶。一切都由数量决定,你买得越多,服务也就越周到。而且,像我说的那样,如果你能买够一定数量,他们会赠你一支铅笔。如果你能买够五英镑的达林斯产品时他们会送你一支钢笔。”
“你讲得很有用,”帕克挖苦道,“看来去调查近六个月以来买够了一英镑达林斯产品的人应该很容易。”
“噢,他丢下了一支铅笔,是吗?”
“是的——是一种袖珍自动铅笔——不是木头的——你不用想那上面会留下他的牙印或别的什么痕迹。”
“拿出来看看。快,给我看看!”温姆西急切地恳求道。
“好的,如果你喜欢你可以看一下。我已经检查过指纹了,但是什么也没有。只有模模糊糊的一些污迹覆盖在上面。我叫我们的指纹专家过来看过,但他似乎也没看出什么来。看你能不能找到那支铅笔,亲爱的玛丽,为了你亲爱的哥哥。呃,对了,彼得,还有你的一封信呢,我刚想起来,在我大衣左侧的口袋里,玛丽。我刚刚把它从四号公寓信箱里拿出来,这一切就发生了。”
玛丽飞快地走了出去,片刻之后拿着铅笔和大衣回来了。
然后反抗突然停止了,在放松警惕之前他向前蹒跚了几步,就在这个时候一只膝盖带着野兽般的蛮力击中他的腹部让他都喘不过气来。他踉跄了几步后又被对手打中了下巴。在他倒地之前还有意识的几秒钟里,他想起了那个人手中的凶器,感到绝望了。
可能是被击倒在地才救了他一命。他倒地的声音吵醒了玛丽女勋爵。她先是一愣,躺在床上疑惑不解。接着她想到了睡在隔壁的孩子们。她打开灯,喊了几声想看看他们是不是出事了,可没有听到回答。于是她从床上跳了下来,抓起一件睡衣便跑向孩子们的卧室。一切都安然无恙。她不解地站在那儿,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时她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顺着楼梯跑了下去。她跑回卧室,从梳妆台里拿出了那把一直装着子弹的左轮手枪,然后又冲回去猛地打开通向楼梯的门。她身后的灯光正好照在她丈夫蜷缩在地上的身体。她瞪着眼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这时前门被砰的一声关上了。
“你当时应该做的,”帕克先生闷闷不乐地说,“不是去照顾我,而是应该冲向窗户看看那个家伙是什么样子。”
对于这种无理的言论玛丽女勋爵只是宽容地笑了笑,然后继续和她哥哥说话。
“好了,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么多。他能够活着已经非常幸运了,我们应该感到庆幸而不是抱怨才对。”
“我没找到什么信。”
帕克拿过大衣,用那只没有受伤的手仔细搜索着大衣的每一个口袋。
“这真有意思,”他说,“我肯定它就在口袋里。是那种特别的淡紫色的信封,还镀着一圈金边,而且是一位女士的笔体,字很漂亮。”
“噢!”温姆西说,“那封信丢了,是吗?”他目光单闪烁着兴奋。“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更重要的是,查尔斯,这不是一支伍尔沃斯铅笔,而是一只达林斯铅笔。”
“我说的就是达林斯——都是一样的东西。随便哪一个人都可能使用这种铅笔。”
“如果你的锁骨断了,胸脯肿的跟女人似的,剧烈的头痛感觉就像一切都从地上飘起来了,而腹部就像是有成千上万头公牛在上面狂奔,”帕克说,“你也同样会抱怨的。”
“真是莫名其妙,”温姆西说,“你们警察对待这样一个小小的事故怎么会这样。我的朋友红毛乔刚刚借给我他的塞克斯丁’布莱克的小说里有一个很了不起的侦探。他被人用一根铅管打昏后又被紧紧地绑住了六个小时,骨头都快被勒断了。然后又被用一艘小船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带到海边的一间偏远的小屋里,接着又从一段石阶上给扔了下去,扔进一个石头砌成的地窖里。用一片玻璃瓶的碎片磨了三个小时之后,身上的绳子终于被他磨断了。然而那些坏人觉察到了他的动作,又往那个地窖里放满了瘴气。最幸运的是他在被困的第十一个小时的第五十九分的时候逃了出来,稍事休息后吃了几个火腿三明治,喝了一杯浓咖啡之后就马上坐上飞机去追捕那些早已逃走的凶手去了。而在飞行途中,他还不得不沿着机翼爬到机舱里去和一个抓着绳子跳上飞机准备向驾驶员座舱里扔手榴弹的家伙进行殊死搏斗。而现在,我的姐夫——我已经认识将近二十年的男人——只是被一个蟊贼击倒在自家的楼梯上,而且伤口已经包好,舒服得躺在床上,竟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
帕克听完后沮丧地笑了笑。
“我在努力猜想那个人会是谁,”他说,“他不是个蟊贼,或是想来偷东西的人。这是蓄意谋杀。灯泡是被预先弄坏的。他肯定在后面藏了好几个小时。你们可以看见他留下的脚印。那么,分析到这儿,谁的名字会有幸被列入到我们的名单里呢?不可能是吉姆绅士,也不会是下人丹,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做那种事情的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上周的话,就很可能是黑棍威雷——他喜欢用短棍伤人,但是我们已经在上个星期六的晚上将他刑事拘留,关进‘石头房’里了。
我想到两个狡猾的家伙比较有嫌疑,但还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可以肯定的是,不管他是谁,他肯定在晚上十一点,管家关上街门和大厅里的灯之前就已经进来了。当然,除非他自己有一把前门锁钥匙,但这不太可能。除了一支伍尔沃斯铅笔之外,他没丢下任何有助于我们调查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