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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神之国度(下) > 第26章

第26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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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书里所说的,在爱上一个人后,就一定得永远的爱下去吗?这到底是在效忠些什么?还是想证明些什么?是谁说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够得到报偿的?

爱上另一个人并不是罪恶,而让自己学会放下和走出情伤,更不是一种背叛。倘若咱们事事都得忠贞不二,那么,到头来受苦的,会是谁呢?我只能说,除了自己之外,也还是自己。

放自己一马,也让自己重新自由,这难道不是件好事吗?我们不一定要永远都扮演着悲剧的角色来讨人同情是不是?

人生还有那么长,何苦那么为难自己,是不是?

接下来就是那个封面美美,会让人猛掉口水的海皇。

有小羊在《海皇苏醒》出书后向我反应,我从不写什么花心男的,我怎会也落入这种俗套写起这种男人了?

我能不能就很简单的说,因为我没写过,所以想写,成吗?

若是书中角色都在事前已被设限的话,那我很快就会饿死了,而如果本本都要照着读者的期待写,说不定,我也很快就会失业。

《第一武将》这本书,就真的让我写得很伤心。

虽然说,夜色强到不行〈羊岭版主再三对我强调,夜色一定得从第一本一路强到底〉,风破晓动不动就脸红也很好玩,但那种父女两人就算爱对方也不说出口、为彼此着想也不明说,到最后只能落得了个“来不及”的下场,写来就让人觉得不忍。

只是,不写的话,说不定也有人如他俩一般,也都笨得不懂得开口,也同样的来不及,那我知道了后,肯定会更加难过〈我天生爱自虐,别理我〉。

而在这本书出书后,我更加郁卒了,不为什么,就为那只臭鸟。

若是众神能让我再写一回的话,我会在第四本就直接把他砍了,然后他也别想第八本再跑出来抢镜头,因为我会直接在我家编辑的座位下埋好地雷,好让那只臭鸟永不见天日……什么?我残忍?那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好吗?

小羊,给作者一点创作自由吧,若是每一本书都要迁就读者、迁就市场,那小说不就成了同一格式的教科书了?若要写同质化的东西,那我老早就去写自己的番外篇,或是同人志那些衍生品了,很可惜的是,我不是那块料,我也不想再写已经写过的东西。

在写第八本《八十夜话》前,暗夜大人对我是千叮咛万交代,千万不要让那只臭鸟太好过,基于同样恨得牙痒痒的心理,于是,我很大方地赏那只臭鸟一个无邪。

接着,嘿嘿,我的心情就好多了。

可小羊的心情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某些小羊告诉我,孔雀深爱了夜色那么多年,怎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改弦易辙爱上别人?

小羊哪会明白,当我看到“孔雀你要幸福啊!”这种字眼,还有在第六本时“祭鸟文”在羊岭到处泛滥,左一声绿痕你好狠!右一句痕姊你不要老毛病又犯啦!我那时既圈圈又叉叉的心情。

不过哀怨归哀怨,第六本我还是照写不误就是了。

《女神转生》里,天都那种永远都拿不到第一,只能居次的心情,其实也是很多人曾有过的心情。

这种感觉我也曾有过,因此这本书,在写时,我格外觉得好不甘心,总觉得,我必须为第二名说说话,不然的话,我心里的内伤恐怕永远都不会好。而写小说的好处就在这里,明明就是不美好的事,你却能将它在书中变得美好;明明都已是陈年过往覆水难收了,你却可以学樊梨花一样,在书中来个移山倒海,好好安慰自己一下。

只是,我在书里安慰了我自己,那么,那些老是达不成他人期望的人呢?你们是否也摆脱那种心情走出来了?其实我们不必事事都活在他人眼下的,我们只要做好自己就很够了,至于那些加诸在我们身上过多的期待,若是可以,我们大可选择在它把我们压垮之前,将它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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