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2 / 4页)
马克思说,“正因为国家在立法权中获得了最高的发展,政治国家本身无法掩饰的矛盾才在立法权中表现出来。”
④所以立法权应是揭露国家矛盾的地方,而黑格尔却强调立法权的中介作用,借以掩饰阶级矛盾。
马克思特别重视立法权,认为“国家在立法权中获得了最高的发
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0页。
②《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8页。
否、信任与否,以及政府计划的实施或削弱、破坏。因此他主张必须对官吏进行政治教育,这种政治教育可以减轻或抵销技术性的行政工作之机械性,而引起公职人员奉公守法,公而忘私的习惯和态度。他说:“为了使大公无私、奉公守法及温和敦厚成为一种习惯,就需要进。。
行直接的伦理教育和思想教育,以便从精神上抵销因研究本部门行政。。。。。。。。
业务的所谓科学、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和进行实际工作等等而造成的机械性部分“。
这些话都表示作为“官方哲学家”的黑格尔在替普鲁士王国教育公职人员,促其效忠国家。但是这只是替普鲁士的官僚统治搽粉。马克思揭穿得好:事实上刚刚相反,“正是官僚的‘官场’知识和‘实际工作’的‘机械性’在‘抵销’他的‘道德和理智的教育’。”
①我们可以再引证马克思一句话,作为黑格尔讨论行政权的主要章节的总评:“黑格尔关于‘行政权’所讲的一切都不配称为哲学的分析。
③同上书,第358页。
④同上书,第360—3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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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节大部分都可以原封不动地载入普鲁士法“。
②
黑格尔关于立法权的讨论,包含着他“法哲学”中最保守、最反动的成分。立法权本应是三权中比较最足以推进民主和改革的因素,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立法权在给叛乱奠定基础”
③。
然而黑格尔却以最保守的态度去处理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