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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 第16章

第16章(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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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节中所规定的只是意志的一个方面,即我从我在自身中所发见的或设定的每一个规定中能抽象出来的这种绝对可能性,即我从一切内容中犹之从界限中的越。。。。。

出逃遁。如果意志的自我规定仅在于此,或观念把这一方面本身看作自由而予以坚持,那末这就是否定的自由或理智所了解的自由。

这是提高到现实形态和激情的那空虚的自由;当它还停留在纯粹理论上的时候,它在宗教方面的形态就成

--68

法哲学的概念意志、自由和法的概念71

61导论

思维,因为在思维时他就在活动。被思考的东西的内容固然具有存在的东西的形式,但是这种存在的东西是通过中介的,即通过我们的活动而被设定的。所以这些区别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是一而二,二而一。在任何活动中,无论在思维或意志中,都可找到这两个环节。

第5节

意志包含(甲)纯无规定性或自我在自身中纯反思的要。。。。。

素。在这种反思中,所有出于本性、需要、欲望和冲动而直接存在的限制,或者不论通过什么方式而成为现成的和被规定的内容都消除了。这就是绝对抽象或普遍性的那无界限的。。。。。。。

为印度的纯沉思的狂热,但当它转向现实应用的时候,它在政治和宗教方面的形态就变为破坏一切现存社会秩序的狂热,变为对某种秩序有嫌疑的个人加以铲除,以及对企图重整旗鼓的任何一个组织加以消灭①。这种否定的意志只有在破坏某种东西的时候,才感觉到它自己的定在。

诚然,这种意志以为自己是希求某种肯定的状态,例如普遍平等或普遍宗教生活的状态,但是事实上它并不想望这种状态成为肯定的现实,因为这种现实会马上带来某种秩序,即制度和个人的特殊化。对否定自由的自我意识正是从特殊化和客观规定的消灭中产生出来的。所以,否定的自由所想望的其本身不外是抽象的观念,至于使这种观念实现的只能是破坏性的怒涛。

补充(抽象的自由)

意志这个要素所含有的是:我。。。。。

无限性,对它自身的纯思维。。。

附释有些人把思维作为一种特殊的独特的官能,。。

把它跟意志分离而作为另一个独特的官能来考察,并且。。

进一步认为思维对意志、特别是对善良意志是有害的。

这些人一开始就暴露出对意志的本性一无所知。关于这一点,我们谈到同一论题时还要反复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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