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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 第36章

第36章(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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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不法91

的东西而显现出来,即显现自己是易遭破坏的。犯罪行为不是最初的东西、肯定的东西,刑罚是作为否定加于它的,相反地,它是否定的东西,所以刑罚不过是否定的否定。现在现实的法就是对那种侵害的扬弃,正是通过这一扬弃,法显示出其有效性,并且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必然的被中介的定在。

第98节

仅仅对外在的定在或占有所加的侵害,只是对某种形式的所有权或财产所加的不利或损害;扬弃造成损害的侵害便。。。。

补充(刑罚的标准)

对各个犯罪应该怎样处罚,不。。。。。

能用思想来解决,而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但是由于文化的进步,对犯罪的看法已比较缓和了,今天刑罚早已不象百年以前那样严峻。犯罪或刑罚并没有变化,而是两者的关系发生了变化。

第97节

对作为法的法所加的侵害虽然是肯定的外在的实存,但。。。。。

是给被害人以民事上的满足,即损害赔偿,如果可以找到这。。。。

种赔偿的话。

附释说到满足这一方面,当损害达于毁坏和根本不能回复原状的程度时,损害的普遍性状,即价值,就。。。。

必须取代损害在质方面的特殊性状。

第99节

是这种实存在本身中是虚无的。其虚无性的表现就在于同样。。。。。。

出现于外在的实存中的对上述侵害的消除。这就是法的现实性,亦即法通过对侵害自己的东西的扬弃而自己与自己和解的必然性。

补充(刑罚的意义)犯罪总要引起某种变化,事。。。。。

物便在这种变化中获得实存,但是这种实存是它本身的对立物,因而在本身中乃是虚无的。其虚无性在于作为法的法被扬弃了,但是作为绝对的东西的法是不可能被扬弃的,所以实施犯罪其本身是虚无的,而这种虚无性便是犯罪所起作用的本质。虚无的东西必然要作为虚无

①参阅本书第113节以下。——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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