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第1 / 3页)
补充(教育子女)应该怎样做人,靠本能是不行。。。。
的,而必须努力。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就是以这一点为根据的。在家长制政体下的人民亦同,他们受到公库的给养,而不视为独立的人和成年人。因此,所要求于子女的服务,只能具有教育的目的,并与教育有关。这些服务不应以自身为目的,因为把子女当做奴隶,一般说来,是最不合乎伦理的。教育的一个主要环节是纪律,它的涵义就在于破除子女的自我意志,以清除纯粹感性的和本性的东西。不得以为这里单靠善就够了,其实直接意志正是根据直接的恣性任意,而不是根据理由和观念行动的。如果对子女提出理由,那就等于听凭他们决定是否要接受这些理由,这样来,一切都以他们的偏好为依据了。由于父母构成普遍的和本质的东西,所以子女需要服从父母。如果不培养子女的服从感——这种服从感使他们产生长大成人的渴望,——他们就会变成唐突孟浪,傲慢无礼。
第175节
一个世世代代无穷进展的历程,每一代产生下一代而又以前一代为前提;这就是家神的简单精神在有限自然界中作为类而显示它存在的一种方式。
补充(父母的爱)在夫妻之间爱的关系还不是客。。。。
观的,因为他们的感觉虽然是他们的实体性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还没有客观性。这种客观性父母只有在他们的子女身上才能获得,他们在子女身上才见到他们结合的整体。在子女身上,母亲爱她的丈夫,而父亲爱他的妻子,双方都在子女身上见到了他们的爱客观化了。在财产中,统一只是体现在外在物中,至于在子女身上,它体现在精神的东西中,在其中父母相互恩爱,而子女则得到父母的爱。
第174节
子女有被扶养和受教育的权利,其费用由家庭共同财产。。。。。。
因此,个人的财产关系同婚姻之间的联系必然要比它同疏远的血亲关系之间的联系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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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家庭912
第三子女教育和家庭解体
第173节
来负担。父母有要求子女为自己服务——姑且说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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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第三篇伦理
的权利,但仅以一般性的照顾家庭为基础,并以此为限。同样,父母矫正子女任性的权利,也是受到教训和教育子女这。。
一目的所规定的。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公正本身,而是带有主观的、道德的性质,就是说,对还在受本性迷乱的自由予以警戒,并把普遍物陶铸到他们的意识和意志中去。
在实体上婚姻的统一只是属于真挚和情绪方面的,但在。。。。。。
实存上它分为两个主体。在子女身上这种统一本身才成为自。。。。。。。
为地存在的实存和对象;父母把这种对象即子女作为他们的。。。。。。。。。
爱、他们的实体性的定在而加以爱护。
从自然的观点看来,作为父母而直接存在的人这一前提,在这里变成了结果。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