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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 第63章

第63章(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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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客观现实性,一方面对意识而存在,总之是被知道。。。

的,另一方面具有现实性所拥有的力量,并具有效力,从而。。。

也是被知道为普遍有效的东西。。。。。。。。。

一作为法律的法第211节

法律是自在地是法的东西而被设定在它的客观定在中,。。。。。。。。

。。

义固定起来而与具体的国家生活相对立时,它才是有缺。

陷的。

补充(特殊法律的产生)从一方面看来,正是通。。。。。。。

过特异性的体系,法才对保护特殊性成为外部必要的东西。虽然这种结果是从概念而来,但毕竟因为法对人的需要说来是有用的,所以它才变成实存。为了具有法的思想,必须学会思维而不再停留在单纯感性的东西中。

这就是说,为了提供于意识,思想把它明确规定,并作为法的东西和有效的东西予以公布。通过这种规定,法就成为一。。

般的实定法。。。。

附释把某物设定为普遍物,就是说,把它作为普。。。

遍物而提供于意识,这大家晓得就是思维(参阅上述第。。

13节附释和第21节附释)。

必须予对象以普遍性的形式,同样,也必须按照某种普遍

--307

652第三篇伦理

物来指导意志。只有在人们发现了许多需要,并且所得到的这些需要跟满足交织在一起之后,他们才能为自身制定法律。

第2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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