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第2 / 3页)
补充(国家制度的历史制约性)国家必须在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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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家343
一种制造的东西,这一点无疑问是本质的。其实,毋宁。。。。。。。
说它简直是自在自为存在的东西,从而应被视为神物,永世勿替的东西,因此,它也就超越了制造物的领域。
补充(国家形式的片面性)一般说来,现代世界。。。。。。。。
是以主观性的自由为其原则的,这就是说,存在于精神整体中的一切本质的方面,都在发展过程中达到它们的权利的。从这一观点出发,我们就不会提出这种无意义的问题:君主制与民主制相比,哪一种形式好些?我们只应该这样说,一切国家制度的形式,如其不能在自身中容忍自由主观性的原则,也不知道去适应成长着的理性,都是片面的。
第274节
还有一个很容易发生的问题,即国家制度应由谁来。。。。。。。。
制定?这一问题似乎很清楚,但经过仔细考察,马上显。。
得毫无意义,因为它假定着不存在任何国家制度,而只存在着集合一起的原子式的群氓。群氓怎能通过自身或。。
别人,通过善、思想或权力而达到一种国家制度,那只得听其自便了,因为概念与群氓是根本风马牛不相及的。
但是,如果这一问题假定着已经有国家制度存在,那末,所谓制定只是指变更而言,而假定着一种国家制度,。。
精神只有认识了自身以后才是现实的,作为民族精神的。。
国家构成贯串于国内一切关系的法律,同时也构成国内民众。。。。。。。。。
的风尚和意识,因此,每一个民族的国家制度总是取决于该民族的自我意识的性质和形成;民族的自我意识包含着民族的主观自由,因而也包含着国家制度的现实性。
附释如果要先验地给一个民族以一种国家制度,。。
即使其内容多少是合乎理性的,这种想法恰恰忽视了一个因素,这个因素使国家制度成为不仅仅是一个思想上的事物而已。所以每一个民族都有适合于它本身而属于它的国家制度。
其本身就直接意味着变更只能依宪法所规定的程序行之。
①参阅同上,第3章,第7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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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第三篇伦理
总之,国家制度纵然随着时代而产生,却不能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