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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 > 第94章

第94章(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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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节

正义和德行、不法、暴力和罪恶、才能及其成就、强烈的和微弱的情欲、过错与无辜、个人生活和民族生活的华美、独立、国家和个人的幸与不幸,所有这些都在已知现实性的领域中有其一定的意义和价值,并在其中找到它们的判决和正当性,虽然只是部分的正当性。世界历史则超出于这些观点之上。世界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保持着世界精神的理念的那个必然环节,而那个环节就在它的那个阶段获得它的绝。

对权利,至于生活在那个环节中的民族则获得幸运与光荣,其。。。

事业则获得成功。

第346节

但是,对那些拒绝接受这种思想的人说来,精神一直是一个空洞的字眼,而历史则是偶然的、所谓单纯人类努力和激。。。。。。。

情的浅薄嬉戏。即使他们在这方面也谈到天意和神的计。。。

划,并表示对一种更高的权力具有信仰,然而他们的观。

念始终不获实现,因为他们明白表示,神的计划对他们说来是一种不可认识和不可理解的东西。

第344节

历史是精神的形态,它采取事故的形式,即自然的直接现实性的形式。因此,它的发展阶段是作为直接的自然原则。。。。。。。

而存在的。由于这些原则是自然的,所以它们是相互外在的多元性;因而它们又是这样地存在着,即其中每个归属于一。。。

个民族,成为这个民族的地理学上和人类学上的实存。。。。。。。。。。。。。

第347节

这种环节作为自然原则所归属的那个民族,在世界精神。。

在世界精神所进行的这种事业中,国家、民族和个人都各按其特殊的和特定的原则而兴起,这种原则在它们的国家。。。。。。。。。。

制度和生活状况的全部广大范围中获得它的解释和现实性。。。。。。。。。。。

在它们意识到这些东西并潜心致力于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它们不知不觉地成为在它们内部进行的那种世界精神的事业的工具和机关。在这种事业的进行中,它们的特殊形态都将消逝,而绝对精神也就准备和开始转入它下一个更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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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家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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