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虎鹰【盟主加更】(第1 / 2页)
满载而归,等清晨大明武士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翻船营地时,有营兵都快睡着了,只是机械地背负战利,迷迷瞪瞪跟着走。
“叔父,为何留着这七个野人。”林晓耷拉着眼皮,从舷窗钻进船里,鼓捣出辎重中的金疮药,边给黑金刚脑袋上药边问,他发现林满爵似乎热衷于把战事中受伤的虎头、鹰头敌人俘虏带回来。
一旁摆弄烟斗的林满爵看了他一眼,抬手抚过多日不经修剪的胡须,道:“我不是野人?”
烟草在吕宋有很多,林满爵见当地人抽过,盛清水洗了洗缴获的烟嘴,放些烟草吃了两口,感觉没有味道,丢到一旁。
“嘁,为啥别人用这玩意会冒烟儿。”
“你叫大虎,你叫大雕,你叫黑金刚,大虎、大雕、黑金刚,记住了?”
仨体形健壮的美洲土人懵懵懂懂,上百个美洲人就这仨留下了,他们冲锋勇猛,离明军火铳距离更近,铅子破体而出打到外面,身上只有贯通伤,虽然是从一个地方进去另一个方向出去,但伤口大点总比铅子留到五脏六腑好过。
这年头被铳子打进肉里基本上就活不成,美洲土兵又习惯于不穿甲胄,打着赤膊穿个兜裆布就上阵了,这在林满爵看来就属于挨打没够儿。
哥仨里老末儿黑金刚运气好,这也是个穿虎皮戴虎头的,打起来那会在洞穴里面,离明军放铳远,也不知是命中他的铅子已经穿过另一个人还是怎么回事,反正林满爵发现他的时候这家伙只是被打晕了,额头嵌着颗变形的铅子,人没啥大毛病,所以被起名为黑金刚。
到底有没有毛病,打傻没打傻,林满爵看着都一个样,他啥也看不出来。
林满爵看着烟斗满脸嫌弃,在战利中接着挑挑拣拣,看向俘获的七个美洲土兵,道:“把他们戴的虎头虎皮摘了,捂得严严实实不热?往后出去打仗你别跟着,就在船里教他们说话,啥时候能听懂话了告诉他们,从现在起,是我的家丁。”
其实没别的原因,在林满爵眼里,这些美洲土兵就是最好的战士,如果他们能听懂号令的话。
在明地、吕宋,很少能见到有像他们这么健壮的人,尤其是戴着虎头帽的家伙们,能挥舞像大橹一样的兵器奔走如飞,像这样的天赋不是每个人都有。
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他们和自己有相同的黑色头发、皮肤黑些红些,但在林满爵眼里这与那些西夷葡夷有本质上的区别。
“只要他们能听懂话,就能问出西夷兵力,边鄙夷人不识教化,你多教教。”林满爵指了指黑金刚,道:“那俩伤得重未必能活。”
打一仗人员没受损失,放不到五百铳,算了算用了有十斤火药,从洞里打扫战场又弄了两斤半,收获的东西林满爵来不及细看,总之就是把人能扒光的都扒光,收拾收拾远走二里地才把东西找个显眼的地方放下,留几个人手看着,这才继续上路。
上百杆鸟铳齐射的声音可不小,别人听不到临近的搜索队可能会听到一点声音,因此他决定趁今夜把这几支搜索队全部打掉。
这种好机会不是天天有,他们有水、有吃的、有武器,而且不够警惕,只是费一点火药,稳赚。
当天夜里一切都很顺利,林满爵循着己方斥候留下的记号,一夜奔袭六里,追击三支巡逻队,缺少火器的巡逻队很难对他们造成杀伤。
火力兵力他都占据优势,闭着眼打都很难输,结果林满爵又是那乡勇打匪徒,打掼恶战的老兵,能刁钻偷袭绝不列堂堂之阵,别人被他打得满地找牙都没处说理。